【本報訊】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籌委會昨日舉行“新土地法衝擊社會需速解困座談會”,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籌委會召集人陳溥森表示,新土地法自實施以來,由於部分法律條文不盡完善和規範,引起社會爭議,社會一直有呼聲希望政府和立法會公開土地法修改過程,還原事件真相,他認為特區政府可充分行使高度自治權,在澄清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基礎上,重新引入和強化“私人財產”、“行政主導”、“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修補存在的漏洞,並恢復行政長官必要而適當的行政自由裁量權,減少社會紛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座談會昨日下午三時假富豪酒店五樓舉辦“新土地法衝擊社會需速解困座談會”,由社會民生事務關注協會會長余幹成主持,邀請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籌委會召集人陳溥森、工程師胡祖傑,律師何金明及馮健埠擔任嘉賓,與市民共同探討新土地法對社會的影響。
陳溥森表示,新土地法自實施以來,由於部分法律條文不盡完善和規範,尤其對二十五年臨時批給期滿的土地,不論是否歸責承批人,均“一刀切”收回,以及完全剝奪行政長官的行政裁量權等規定,因與澳門原來的土地管理方式,以及與歷史和現實具體情況脫節,帶來了爭議,可預見,隨著不斷有二十五年期的臨時批給期屆滿的案件被宣告土地批給合同失效,爭議的聲浪必會越來越大,反映出澳門基本法強調的“保護私有財產權”與新土地法的立法效果存在統一問題,社會一直有呼聲希望政府和立法會公開土地法修改過程,還原事件真相,認為特區政府可充分行使高度自治權,在澄清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基礎上,重新引入和強化“私人財產”、“行政主導”、“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修補存在的漏洞,並恢復行政長官必要而適當的行政自由裁量權,減少社會紛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當年曾經有份審議《新土地法》的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前立法會議員吳在權回顧新土地法的立法過程及立法原意。他表示,當時法案在立法會審議只有五個多月,由於時間緊迫,委員會在意見書中指出,應該在法案實施後根據所取得的經驗,進行適當修改和優化。吳在權表示,現時新土地法對社會造成很大衝擊,可從幾方面分析,一方面市民認為特區政府可依據《土地法》收回長期閒置土地興建公屋及公共設施;但另一方面是海一居事件導致小業主蒙受損失,甚至投訴無門;他認為,新土地法對社會的衝擊需迅速解決,問題的核心在法律,應該從法律著手。對於新《土地法》剛實行是否需要修改,吳在權不表態,但他認為法律需要有善意原則,希望透過是次座談會,讓社會各界瞭解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
對於政府承諾明年找尋土地公開招標,研究興建平價樓宇。吳在權認為行政當局這措施具前瞻性。他認為樓市供應應多元,要有高檔住宅單位,亦要有平價樓宇,才可滿足社會各階層的需要,讓居民安居樂業,但他擔心現時政府土地儲備不多。
何金明表示,作為法律工作者,須倡導法治精神。他認為樓花法、文遺法及新土地法沒問題,但新土地法法律條文應更詳細,尤其對過渡性的條文,如土地未如期發展歸責問題,沒說明若土地過期不發展,若不可歸責於承批人如何處理,有失公平。他又指,澳門有行政賠償法,認為利益受損的權利人,無論是土地承批人或購買樓花的人,在時效內可向包括行政當局的責任方索償,但需注意,新土地法中有兩條關於排他性的條款,免除賠償責任。
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是一個集社會、民生、政策研究為一體的非牟利議事社團組織,為有志參政、議政、服務市民的老中青居民提供鍛鍊平臺,成員來自不同領域的專業人才,各界專業精英人士。陳溥森表示,該會是一個獨立運作的社會團體,與任何團體不存在從屬關係,宗旨是促進澳門基本法的全面貫徹落實,監督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研究澳門社會與民生狀況,關注民生訴求,反映民生心聲,維護居民權益,伸張社會公義,鼓勵民眾參政議政,推動澳門可持續發展。該會現階段的重點工作是透過社會調查、焦點訪談、時政座談、議題研討,與居民溝通,收集市民的訴求,向社會公佈,向政府反映。該會將深入研討政府施政,加強培訓青年參政議政能力,提供建言獻策平臺,讓他們愛國愛澳,關心社會,服務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