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關係和諧應是善治良政的指標性內容

新春「人日」之後,澳門各界社團和企業陸續舉行春茗,一個緊接一個,而且還有很多重疊,直把獲邀請出席的新聞界忙個不亦樂乎,甚至是擔憂「順得哥情失嫂意」。其中,又以澳門各界社團的「帶頭大哥」--澳門中華總商會的春茗最為矚目,行政長官、中聯辦主任、外交部特派員、解放軍駐澳部隊指揮員等都「俾足面」。在一定程度上,各界社團也要在社團春茗活動上對其自然而然地產生「看齊意識」,跟隨其主旋律「起舞」。這個「功力」由來有自,不但是因為沉浸著何賢、馬萬祺、崔德祺的優良傳統,也不單止是擁有最多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得悉了解中央的精神,也是在「澳人治澳」的架構中,擁有最多的政治公職位子,較能精準地掌握特區政府的施政方向及具體政策情況。

在中華總商會前晚舉行的春茗中,馬有禮會長的致辭,就是除了「年年講」的「例牌話」之外,還頗有新意,那就是他表示認同行政長官崔世安曾指出的勞資雙方是「命運共同體」,而非對立及博奕的關係。為此他指出,在市場經濟上,勞資雙方並不對立,保障勞方權益有助提升員工士氣及留住人才,這些都是資方目標。他又稱,中總會更努力保持勞資雙方平衡發展,加強雙方協商,推動協調共同發展。

中華總商會倘能在理論和行動上都是「巨人」,理論結合實際地推動勞資雙方成為「命運共同體」,要求其會員都能確實做到做到保障勞方權益,提升員工士氣及留住人才,並加強與勞方團體的協商,推動共同發展,相信也很能得到勞方團體的積極響應及回饋,推動其會員尊重資方的合理合法權益,在遇到矛盾衝突時,首先是試圖透過協商予以解決,不採用「鬥爭」手段,尤其是自覺遵循「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所揭櫫的「保持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的精神,不要把資本家的合法合理營商活動都當成「原罪」,相信習近平主席所要求的「建構和諧社會」、行政長官崔世安所冀求的「勞資雙方命運共同體」,澳門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所祈求的「善政良治」,就一定能夠首先在勞資關係領域得到落實貫徹。

實際上,習近平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十五週年大會暨第四屆澳門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對澳門特區提出的四點希望,其第三點就是「繼續筑牢根基,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習近平主席指出,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察民情、知民需、解民憂、紓民困,妥善處理社會多元訴求,平衡好各方利益,積極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要讓廣大居民更好分享發展成果,改善生活質量,提高幸福指數。

行政長官崔世安去年十一月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問答大會上,回答立法會議員、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高開賢的提問時指出,勞資關係應是「命運共同體」,並非對立和博奕。在市場經濟中,勞資雙方不是對立的,保障勞方的權益有助提升員工士氣及留住人才,相信亦是資方的目標,並符合長遠發展的利益。崔世安表示,促進勞資關係更加協調及穩定,是政府職責所在。政府推出任何勞工政策,一半立場建基於整體社會的利益,充分考慮勞資雙方的意見和訴求。亦通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溝通平台,並促使彼此間達至共識。對於資方,包括中小企在內,政府未來會繼續鞏固有關的支援政策和措施,從人才資源,多點支撐,加大力度,創造更有利的營商環境。

澳門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堅定推進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一國兩制」和澳門工作的重要論述》一文中,引述了習近平主席「在長期奮鬥歷程中澳門同胞形成了愛國愛澳、包容共濟、務實進取的優良傳統,這是澳門發展的力量源泉」的論述後指出,這是對「澳門精神」核心內涵和重要作用的深刻闡釋。他指出,「澳門精神」將成為澳門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原動力、生命力和凝聚力,更凝鑄成解決發展中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所必需的「澳門智慧」。為此,他在到訪澳門中華總商會時提出的五點希望,其四是團結各界,維護澳門社會和諧穩定,同時要有憂患意識、居安思危,化解深層矛盾。他在到訪澳門工聯總會時提出的三點希望,其第二點就是「繼續弘揚堅定的愛國愛澳精神,構建新型和諧勞動關係,做澳門繁榮穩定、團結和諧的積極維護者」,要求工聯總會要加強勞動立法修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推動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的制度機制,促進勞資政三方合作,通過依法、協商手段解決勞資糾紛和勞資矛盾,著力構建特區新型和諧勞動關係,維澳門繁榮穩定的良好局面。

應當說,在「一二三事件」使得澳門成為「半個行政區」之後,勞資關係基本上是和諧的。在遇到矛盾衝突時。勞資雙方的代表以至最高領袖坐下來,「飲杯茶,食個包」,就協商「搞掂」。當然,這是「人治」的行為,不是法治現象.但從近年的一些新理論看,「人治」倘是合法合理,未嘗不是好事;「法治」倘所使用的法律是惡法,卻也未必見得合理。因而才有習近平主席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就明確提出了「法治中國」理念和「法治建設」的目標,同時還提出了「良法」和「善治」的概念,指出以良法促善治,「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只有提高立法品質,實現良法之治,才能實現高品質的法治及善治。

回歸後,勞資雙方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一方面,勞資雙方的「共同敵人」隨著葡方的撤離而消失了,變成了雙方都有份參與的「澳人治澳」、當家作主的澳門特區政府,既要支持其依法施政,又要爭取各自的合法合理權益,利益之爭就凸顯了出來。另一方面,隨著博彩業的開放,催生了社會上許多深層次的矛盾,而基層社團在面對自己未能分享經濟發展成果而進行維權活動時,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是「一刀切」地將同樣也是「受害者」的中小微企業當作是「維權對象」,使得他們百上加斤,負擔更重,因而不少怨言。

因而可以見到,勞資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經常對立僵持,尤其是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會議上,先後發生了勞資雙方的代表「憤然離場抗議」的場面。盡管說,這與各個地區的勞資對抗形式相比,尚是「小菜一碟」,但裂痕已在,倘在近年西方「普世價值觀」的東漸,及本地「本土」、「自決」勢力煽風點火、加油添醋之下,可能也會「星火燎原」,催發建制派兩大陣營的大撕裂,澳門的和諧寧靜局面就會變質。

在此情況下,既然中華總商會已經率先「揭竿起事」,響應行政長官崔世安「命運共同體」的呼籲,就宜自覺一些,保障勞方的權益。儘管中小微企的經營並非是社會慈善事業,工商界也不是人人都像何賢先生的「黃大仙--有求必應」角色,但在經營條件許可之下,保障勞方的權益有助提升員工士氣及留住人才,對資方自己也有利

而勞工團體也宜面直社會轉型,拋棄對過去「工人階級領導一切」時期的迷戀,放下「鬥」意,不要一開聲就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在損害自己也有份參與的「澳人治澳」事業的聲譽的同時(工會團體也有代表參與特區政府行政會的工作),也在感情上得罪了全體工商界,將他們定下「官商勾結」的「原罪」。

我們期望,勞資關係和諧構建「命運共同體」,使之成為王志民主任「善治良政」的其中一項標誌性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