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觀音堂物業罪成 和尚判入獄十一年

【本報訊】 中級法院裁定觀音堂 1名和尚涉嫌與已故大師串謀詐騙觀音堂 43個物業,和尚被判入獄 11年。中級法院同時把案件涉及民事賠償部分發回原審法庭審判。

中級法院的判詞指出,案中已故大師與是師徒,大師獲觀音堂授權,其後授權被廢止,但他於 8年後,即 2003年,把授權書被廢止前經認證的複本作為憑證,轉授權觀音堂名下 43個物業給這其徒。原審法庭認為不能認定徒弟知悉大師偽造授權,裁定他無罪,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案件輔助人觀音堂管理機構不服裁決提出異議,中級法院接納,發現原裁判忽略涉及觀音堂爭議糾紛的其他案件,這些案件證實該和尚完全清楚大師無權再轉授權,文件屬偽造的事實;作為這個龐大的不動產轉移行為中最大的受益者,這名和尚不可能不知授權副本已無效。合議庭改判這名和尚 5項偽造特別價值文件罪和 1項相當巨額詐騙罪罪名成立,判監 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