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議員既要正人就需首先更要正己

第六屆立法會選管會成立後,工作十分認真,馬不停蹄,連續拜訪廉政公署和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商討通力合作,使今屆立法會選舉在公平、公正、廉潔及有序的環境下進行。並與現任議員舉行座談會,就訂定選舉指引聽取和收集意見。倘是以「問責制」的要求來觀察之,選管會的工作已經主動積極地走在了前頭。但是否能夠收到預期的效果,一方面是在決於能否繼續維持好這個好開頭,繼續全面深入地做好各項籌備工作;另一方面可能也將會受到各種預料不到的新違規手段的干擾,尤其是當今科技發達,日新月異,選管會即使是制定了似乎是「萬無一失」的機制和指引,也將會「計劃不如變化快」,會有「漏網之魚」。

參與前日選管會座談會的立法會議員,絕大多數有意爭取連任。甚至為了最大勝算,將會拆開隊伍,兵分兩路出選。因而他們對相關指引甚為關切,擔心將會成為他們固票、拉票的桎梏。但不管怎樣,只要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是合法合理的,選管會都應予以考慮、接納。

直選議員高天賜也以其「曾是受害者」的經驗指出,有些傳媒利用網絡的不明確消息來大篇幅報道,卻不知道消息的來源和可靠性,對候選組別造成損害。他強調,絕大部份澳門的媒體是按照道德操守來報道。也表示,尤其是絕大多數市民閱看的「大的宣傳報紙」,大大影響選舉的公平公正。「希望選委會承擔責任,發出一些指引給媒體。」高天賜表示,發出指引可避免傳媒報道非屬實的消息。而選管會成員、新聞局長陳致平則表示,新聞報道與競選宣傳的定義非常清晰,傳媒機構有足夠的專業能力作出判斷。《澳門基本法》已保障了市民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而選舉法也充分保障了新聞自由,沒有作出規限,選管會認為目前無需對新聞報導作出任何指引。

其實,高天賜議員所指的情況,只不過是被人「以其之矛攻其之盾」而已。因為他本人就是整日價根據網絡或口頭的傳言,炮轟這炮轟那,沒有多少是真實的。尤其是在「十幅墓地案」時上跳下竄,煽風點火,甚至還炮轟行政長官崔世安,要他對案情表態,挖了個「破壞司法保密原則」的「坑」讓他往下跳。幸虧崔世安的法制和法治意識明確,而且也十分「醒目」,沒有跟隨他那支「笛」起舞。

這還是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事務的範疇。高天賜及其團隊以至支持者的某些言行,卻是超越了澳門特區高度自治事務的範疇,直接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主權。尤其是在前年四月,葡國修改選民登記法例,葡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出通告,要求澳門特區的葡國公民進行選民登記期間,其所作所為就直接違反中國的國家法律,及中國與葡國簽署的國際雙邊條約。

當然,葡國總領事館發出的通告違法在先,竟然聲稱澳門有「十五萬葡國公民」,挑戰《中葡聯合聲明》的《中方備忘錄》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高天賜及其團隊利用這個空子,擴大解釋在後。越時也,高天賜正在籌備參加葡國國會選舉,他及其拍檔也在籌備參加葡僑委員會委員選舉。其中,他參加葡國議員選舉的選區,是葡國本土及多達亞速爾以外的「海外選區」,澳門只有一萬左右的正統葡人和土生葡人,扣除那些未成年或禁治產等因素被剔除在外,能夠成為葡國選民的不足一萬,這與「海外選區」的數百萬以上選民相比,只能是「滄海一粟」。為輸得不是那麼「難看」,高天賜就意圖「將錯就錯」,挾著葡國總領事館「澳門有十五萬葡國公民」的說詞,鼓勵他們進行葡國選民的登記,增加些微得票率。至於葡僑委員會選舉,高天賜及其兩名拍檔的選區,則相對小些,只及於澳門、香港和中國內地,單憑澳門的不到一萬的正統葡人和土生葡人選民,也足可當選。

高天賜及其團隊為了擴大在澳門的「葡國選民」的數額,就充分利用其在平時聯絡感情,選舉時就發號施令的網絡及新媒體工具,散佈謠言,聲稱凡是沒有進行葡國選民登記的「十五萬葡國公民」,在其葡籍認別證和葡國護照到期換證時,就將會遭受拒絕辦理。此語已帶有「威嚇」及「脅迫」成分。筆者在本欄提出質疑,一名可能是葡國總領事館的工作人員,以「林修祿」的名義致函本報作出解釋,澄清了高天賜團隊的謠言,說明葡國選民登記不是強制性,而是自願性的,但仍堅持「十五萬葡國公民」的說法。

然而,《中葡聯合聲明》《中方備忘錄》規定,「澳門居民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藉法規定者,不論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均具有中國公民資格。考慮到澳門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允許原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上述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領事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又進一步規定:「一、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

「二、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可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葡萄牙旅行證件而享有葡萄牙的領事保證的權利。」

根據上述規定,回歸前因在澳門實施的葡國《國籍法》,而得到葡國旅行證件的中國公民,回歸後由於澳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及直轄管治地,他們不得在澳門特區享受葡國的領事保護。按此制度,他們也包括了不得享受葡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此,葡國總領事館將持有葡國旅行證件的十四萬中國公民視為「葡國公民」,並呼籲他們前往進行葡國選民登記,就違反了這個規定,等於是與中國政府搶奪在澳門特區的部份中國公民,嚴重侵犯中國的國家主權。

至於高天賜及其團隊使用網絡及新媒體的工具,以造謠的方式,及以「威嚇」及「脅迫」的手段,「迫使」十四萬中國公民進行葡國選民登記,就更是「助桀為虐」的行為。

其實,高天賜及其團隊,何止是違反中國的法律,也在違反葡國在國際雙邊條約上作出的外交承諾。實際上,《中葡聯合聲》《葡方備忘錄」》規定:「凡按照葡萄牙立法,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因具有葡萄牙公民資格而持有葡萄牙護照的澳門居民,該日後可繼續使用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任何人不得由於同澳門的關係而取得葡萄牙公民資格。」

但高天賜團隊的網絡和新媒體工具卻聲稱,於澳門回歸後在澳門出生的中國公民,可辦理申領葡國護照的手續,並定出了具體的價碼。

這就違反了《中葡聯合聲明》的《葡方備忘錄》。當然,更是暴露了他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澳門特區,與中國政府搶奪中國公民的醜行。因為即使是按照葡國《國籍法》的規定,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澳門特區,已經不屬於葡國的「海外屬地」,在此出生的中國公民,已經喪失了獲得葡國「當然國籍」的條件,包括「屬地主義」和「屬人主義」。這一行徑,比高天賜本人參選葡國議員的「雙重效忠」問題的性質,還要嚴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