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事件告人者反而被控?

【本報訊】涉嫌虐狗的司警已接受內部紀律調查,且自拍片段,多次鞠躬道歉。事件本已告一段落,但再次進入公眾視線,今次非對警員的調查結果,而是網傳警方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一紙狀告。

在社交媒體轉載虐狗片段的愛護動物協會負責人表示,縱使當事人並非片段拍攝者,但亦無法證實他是首名轉載影片的人。

根據媒體引述協會負責人稱,“他身為愛護動物協會的主席,有責任這樣做,重來一次也會這樣處理,無論是否有法例規管”。他批評個人資料保護法懲罰公開告發罪行的人。

虐狗片段,以拍攝角度觀察,並非在正常或當事人知悉的情況下拍攝。早前澳門執業律師趙崇明認為,社會討論動保法構成刑事檢控的要求是否過高的同時亦要檢討不法錄製、不法拍攝照片等法律。

澳亞衛視向司警及個資辦查詢事件,司警局表示因司法保密無法透露。至於有關該警員的紀律調查仍在進行,個資辦直至截稿時仍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