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促社協 討論訂時間表

【本報訊】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二零一七年工作計劃”提及將展開八項主要工作,當中優先修訂《勞動關係法》七項內容,預計本年第三季諮詢公眾,年底完成總結報告,並展開後續修法程序。

李良汪說,社會憂慮較具共識的部分會因勞資雙方未能就七項內容達成共識而影響修法進度,社協討論涉及勞資關係政策時,應訂定討論時間表,避免問題無止境地討論。另外,就社協組成的代表性問題,他建議透過現有機制,恆常邀請社會人士及專家學者列席會議,共同發表意見,使有關政策的制訂與實施能更全面、更科學。

訂定討論時間表

社協二零一七年將展開八項主要工作,包括討論《勞動關係法》之優先修訂、引介《非全職工作制度》法案、檢討《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的執行情況、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立法的前期準備、討論《修改〈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及其處罰制度》法律框架、討論工會法的調研、履行國際勞工標準第一百四十四號公約的規定、社團確認及已獲確認之社團續期。李良汪認為,社會對有關工作訴求已久,具一定迫切性,雖然部分已列入二零一八及二零一九年法律提案項目,但有意見憂慮勞資雙方因立場關係,往往討論多時仍未能得出令雙方滿意的方案,最終影響政策落實。他建議政府因應各項工作的重要性、技術性與迫切性,制定討論時間表,倘討論期屆滿仍未有共識,政府則以社協意見、社會聲音、公共利益等因素綜合考量,當機立斷作出決定,避免問題在社會及社協上無止境地討論,重蹈調升社保供款比例的覆轍。

邀請社會人士列席社協會議

另外,社會近年屢有聲音就社協組成的代表性提出質疑,李良汪表示,《澳門基本法》規定,社協由政府、僱主及僱員團體的代表組成,但社協自一九八七年成立至今已三十年,因應社會及經濟發展變化,工資、勞動制度、促進本地居民就業及社會保障等政策不再只是勞、資、政三方可妥善處理的事,建議透過現有機制,恆常邀請社會人士及專家學者列席會議,共同發表意見,使有關政策的制訂與實施能更全面、更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