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行政法規草案,建議本年度繼續發放工作收入補貼,維持合資格的低收入僱員每月收入達 5,000元。
草案主要修改申請條件,建議持殘疾評估登記證的申請人只須每月工作滿 128小時,申請人年齡不須滿 40歲;其他申請條件不變。首季補貼可於下月底前提出申請。
2017年度工作收入補貼按季度分 4期申請及發放。2016年平均每季批准 329人次,人均季度補貼金額 7,068元。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行政法規草案,建議本年度繼續發放工作收入補貼,維持合資格的低收入僱員每月收入達 5,000元。
草案主要修改申請條件,建議持殘疾評估登記證的申請人只須每月工作滿 128小時,申請人年齡不須滿 40歲;其他申請條件不變。首季補貼可於下月底前提出申請。
2017年度工作收入補貼按季度分 4期申請及發放。2016年平均每季批准 329人次,人均季度補貼金額 7,0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