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裁減兼職又被彈

【本報訊】澳亞衛視報導,文化局怕違規請,大學生早前表示,崗頂圖書館的兼職人員被撤職。入職的時候,文化局沒給他們合同副本。

文化局矯枉過正?

文化局被指違規聘人,有大學生稱,受聘於崗頂圖書館的兼職人員無端遭文化局解僱,原本已簽好協議,收到文化局通知,準備在5月入職的趙同學突然“被失業”,據他了解,一些做了幾百小時的兼職館員也被突被裁撤。

簽字請人沒副本

求職網站上資料顯示,圖書館招募內部圖書管理、對外讀者服務等兼職職位,時薪50元。趙同學表示,協議要求每月工作80小時以上,但沒列明可無條件單方解僱,對方沒留合同副本給他。

近30名兼職被裁

對於無理被解僱,趙同學表示很無奈,他不理解文化局明知此類招聘不合規,為何仍要拿他的時間來“教飛”。據了解,單是頂圖書館就有近30個類似解僱案例。

文化局“靈活用人” 炒兼職如兒戲?

文化局亂用人越爆越多,今次連兼職也有問題。有律師表示,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是基本法律常識,當事人應該索取合同,保障自身的權益。

無合同不合常理

文化局多次表示,因而要大量用人,必須靈活請人,但是否靈活到連合同都不給員工?有執業律師表示,簽約方各執一份合約是常識,沒理由不保障雙方知情權。

至於文化局是否可以單方毀約,律師表示,要看協議內容,他說,解僱實位或委任合同的員工要經過漫長的紀律程序或審核,勞務合相對靈活,賠償也很不一樣。他建議受影響人員索取合同,以保障本身權益。

律師補充,受影響人士只能根據協議內容索償。他提醒僱員簽訂合約時應看清本身的權利和義務,否則難追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