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已飭令關閉 十間無牌兒童遊樂場

【本報訊】民署至今已勒令關閉 10間“兒童遊樂場”。

民署表示,法律規定經營兒童遊樂場需要申請行政許可, 2015年至今,民署發現 11間場所無牌兒童遊樂場,已勒令其中 10間關閉。

民署稱,兒童遊樂場假日客多,民署會於假日安排稽查人員巡查,若發現無牌經營,會筆錄實況,場所苦不理,繼續經營,民署會聯同治安警發出“執行封場通知書”,若仍繼續經營,民署會聯同治安警發出封場令,勒令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