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人促修訂租務法 議員舉行意見收集會

【本報訊】直選議員麥瑞權與鄭安庭昨日舉行修訂《租務法》地產中介人意見收集會,數十名地產中介人代表出席,發表意見,有與會者質疑仲裁中心的成效,建議政打擊租霸。

有與會者認為,不宜強制規定驗筆跡。他們稱,無論是業主還是租客,都是利用工餘時間簽訂合約,很多業主因工作原因不常在澳,若強制驗筆跡,需要遷就公共部門在辦公時間辦理,對雙方本不便利。亦有人稱,地產中介人需要牌照才能從業,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已驗證了雙方的租賃關係,已得到保障,無必要驗筆跡證實真實。目前許多車位沒“契”,車位租賃需求非常大,若強制公證,會影響可租車位的供應,導致供求不平衡,最終受影響的還是市民。

租金管制方面,與會者認為,若管制租金,業主會“揀客”傾向短期租約,導致市場供應減少,需求增加,加重租客的負擔。鄰近地區房租一般通過市場調節,或管制非豪宅租盤,全面管制租賃物業不合理。

關於設立仲裁中心,與會者認為,目前租客拖欠租,業主雖可通過“小額錢債”提起訴訟,但需時半年至一年,即使勝訴,也難追回所欠的租金。業界質疑仲裁的成效,要執行仲裁的裁決,仍須經法院勒遷,根本無法避免法院訴訟。

有代表促請政府全面打擊租霸,他們建議參考鄰近地區行之有效的方法,設立獨立的租務法庭解決租霸及非法旅館的問題。他們說,租霸問題已日益嚴重,制定規則保護業主極為重要,租客不交租超過15天,已超過押金,若能立法,讓業主通過合法的程序提出停水、停電的請求,或能更好地保護業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