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7份遺囑,引爆「第一家庭」糾紛

  弟弟妹妹指責李顯龍撈政治資本,他本人主張由國家處理

圍繞一座百年老宅,新加坡「第一家族」的家事糾紛已公開化,並成為由內閣調查、在國會討論的重大事件。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去世僅兩年多,其子女李顯揚、李瑋玲就與兄長、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公開決裂,指責李顯龍阻礙拆除父親的故居,借此撈取政治資本。對新加坡來說,這不啻為一枚重磅炸彈,各界議論紛紛。

清官難斷家務事,但領導人的家事非小事,與新加坡的國事息息相關。這場紛爭能否通過官方管道終結,值得關注。

  歐思禮路38號

引爆這場紛爭的導火索,是6月14日凌晨3時李瑋玲與李顯揚在社交媒體上同時發出的一份聲明。這份題為《李光耀的價值觀哪去了》的聲明長達6頁,文中宣稱遵從父親李光耀遺願、拆除李光耀故居的過程遇到阻撓,指責李顯龍利用職務和影響力設法保留故居,以達成個人目的一一繼承李光耀精神遺產,借助其光環扶持自己的兒子李鴻毅進入政壇,為家族第三代從政鋪路。聲明中還對李顯龍夫人何晶「滲透政界」表示不滿。兩人表示「對李顯龍總理失去信心,對新加坡的未來感到擔憂」。李顯揚還聲稱,「會在可預見的將來離開新加坡」。

這裏所說的李光耀故居,坐落於歐思禮路38號,鄰近新加坡地價最高的烏節路。這棟古樸的英式別墅由一名猶太裔商人建造,房齡已過百年。在2015年辭世之前,李光耀在此生活了70年,他的3個子女也在這裏長大。這棟房子不僅記錄了新加坡「第一家庭」往音的美好時光,也在新加坡建國歷史中佔據重要地位。新加坡執政黨人民行動黨成立於1954年,此前李光耀和其他建黨先驅曾多次在這所房子的地下室裏共商國是,因此這裏也可說是新加坡人民行動黨的誕生地。

李光耀任人唯賢,鐵腕治國,將新加坡從一個資源匱乏的漁村發展成為全球矚目的「小紅點」,贏得了本國人民的敬仰和世界的尊重。但他反對個人崇拜,早就公開表示去世後要拆除故居。不過,對這棟有著家庭、政治和歷史意義的房子,李光耀在遺囑裏究竟是如何安排的呢?

人民行動黨最近製作了一條視頻,題為《關於歐思禮路38號李光耀先生真正說了什麼》。視頻中提到,李光耀遺囑中故居拆除條款的前半段經常被人引述,即「我宣佈,我和已故太太柯玉芝希望歐思禮路38號在我去世後,或如果我的女兒李瑋玲想繼續在那裏居住,至她搬走之後,立即拆除。我要求我的每一個孩子確保我們有關拆除房子的心願被執行。」而不太為人所知的該條款後半段是:「如果我們的孩子因任何法律或條規上的修改而無法拆除房子,我希望房子永遠不開放給其他人,除了我的孩子、他們的家人和後代。」視頻稱:「李先生清楚認識到房子可能會被保留。」並提到他2011年12月寫給內閣的一封信:「內閣成員一致認為,歐思禮路38號不應如我所要求的被拆除。我考慮後決定,如果要保留歐思禮路38號,它的地基需要加固,整棟樓也需要整修。」

  拆房還是爭房

作為李光耀遺囑的執行人,李瑋玲和李顯揚認為,將故居拆除才是父親真正的心願。他們在李光耀逝世後不久,就曾要求政府馬上承諾拆除房子。2015年,他們公幵李光耀遺囑有關處置故居的內容,強調父親在晚年時曾數次要求新加坡政府保證在他去世後拆除故居,以免成為「供人崇拜的遺跡」。在李光耀最終版本遺囑的有效性上,李瑋玲、李顯揚也與李顯龍有嚴重分歧。新加坡內閣設立了討論故居事宜的委員會,但李瑋玲、李顯揚稱這是在李顯龍授意下設立的「秘密委員會」,並說這違背了李顯龍本人在2015年做出的「不干預政府決策」的承諾。

而李顯龍方面的說法則不同。事件爆發時,正在澳大利亞度假的李顯龍做出簡短回應,對弟弟妹妹選擇公開家中糾紛感到十分遺憾與失望,認為這傷害了父親留下的精神資產。他和何晶也全然否認所有指控,特別是關於他要扶持兒子進人政壇的「荒謬指責」。李鴻毅也回應稱:「無論你們在不在乎,我對政治真的沒有興趣。」

李光耀去世後,根據遺產分配安排,故居留給了長子李顯龍。李顯龍在聲明中稱,李瑋玲、李顯揚對此感到不滿。為了化解糾紛,自己曾建議將房子以1新加坡元的象徵性費用轉移給李瑋玲,但李瑋玲、李顯揚沒有接受。之後,他按合理市價將房產賣給李顯揚,並已將所得全數捐作慈善,希望「這能平息他們的不滿」,不料後者選擇將事件公開,「並且做出各種嚴重的指責」。

  遺囑最終版本是關鍵

由於李顯揚、李瑋玲不斷發出指責和詰問,李顯龍於6月15日公開了他此前提交給內閣委員會的宣誓聲明摘要,提出對草擬與簽署李光耀最終遺囑的「九大疑問」,公佈了許多細節。他透露,李光耀生前一共訂立7個版本的遺囑,前六個版本都由另一家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柯金梨律師負責訂立,而最終遺囑卻是在「極度令人不安的情況下擬定」,且突然有李顯揚妻子林學芬及其律師事務所夥伴的參與,「似乎涉及利益衝突」。

59歲的林學芬畢業于英國劍橋大學法律系,是摩根路易士——騰福律師事務所新加坡分所的管理合夥人。在丈夫和李瑋玲公開指責李顯龍後第三天,她辭去事務所管理合夥人職務。

根據李顯龍所述,2011年8月20日,李光耀首次立下遺囑,包含了故居拆除條款,並決定遺產由3個子女平分。2012年11月2日,李光耀立下第六版遺囑,稱李瑋玲可多分一份遺產。但2013年12月17日的第七份遺囑中,李瑋玲「額外一份」遺產被減去,遺產改為兒女3人平分;原在第五、第六版本中已刪除的故居拆除條款則又出現了。

李顯龍稱,自己得知父親遺囑最終版本的詳情後,查看林學芬、李顯揚、李光耀等人的郵件往來,認為存在諸多疑點,懷疑父親可能是在不知故居拆除條款重新加入遺囑的情況下簽下最終遺囑的。李顯龍並說,李瑋玲「質疑過李顯揚夫婦」,暗指李顯揚夫婦有圖謀李瑋玲遺產之嫌。

對李顯龍的說法,李瑋玲與李顯揚予以反駁。李瑋玲稱,李顯龍「選擇性引述我的話」,刻意制造煙幕。她還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多份與林學芬的電郵來往,以證明林學芬曾為她向李光耀爭取遺產,自己並不懷疑李顯揚夫婦。

李顯揚則說,李光耀的最終版本遺囑其實就是首個版本遺囑,最終版本也是由柯金梨訂立,而非李顯龍所說由林學芬參與擬定。不過,柯金梨否認了李顯揚的說法,稱自己沒有訂立李光耀遺囑最終版本。

李顯揚也質疑李顯龍所說的「李光耀不知道故居拆除條款已加人最終遺囑」的說法。他上傳了一份檔,顯示遺囑中這項條款旁有李光耀英文名字縮寫LKY。他說:「如果李光耀在故居拆除條款旁標上名字,他怎麼會不知道有此事?李顯龍也持有這份遺囑。」

李瑋玲、李顯揚表示,作為李顯龍出售房產給李顯揚的交換條件,2015年12月,3人聯合發表聲明,希望政府允許拆除故居的李光耀遺願得到全面執行,並希望全體新加坡民眾都能支持此事。然而,李顯龍之後的作為讓他們失望。兩人認為,內閣委員會對探討李光耀故居的處理方式毫無興趣,只顧挑戰拆除故居條款的正當性。

  李顯龍將在國會公開答疑

這次的衝突,並不是李瑋玲首次公開挑戰李顯龍。2016年,她曾為《海峽時報》撰寫專欄文章,反對在父親逝世一周年之際舉辦多項「英雄膜拜式」紀念活動,並通過社交媒體指責李顯龍「濫用權力建立王朝」。李顯龍當時做出回應,對妹妹的言論深表難過,強調指控完全不實。而這次李瑋玲、李顯揚聯合發起的攻擊更是火力全開,不僅批評李顯龍要建立王朝政治、公器私用,還提出了對司法獨立、政府誠信等的質疑。新加坡《聯合早報》評論稱,以他們的身份提出這樣的質疑,很能達到吸引眼球的效果。這些問題在理智、冷靜的時候提出,並不是壞事,但在「吵架無好話」的情況下討論,就只剩下立場、沒有是非了。

對「第一家庭」內訌公開化,許多新加坡民眾感到痛心。6月19日,李顯龍發表聲明向國人道歉。他說:「過去一周,我與弟弟和妹妹的爭執給民眾造成困擾。這可能損害了國家的聲譽,打擊國人對政府的信心,我對此深感遺憾。身為總理,我就此向國人道歉。」

新加坡政界多位人士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新加坡內閣秘書陳基榮公開否認李顯龍參與了內閣委員會的討論。他說,委員會主要考慮的是故居的歷史意義,以及李光耀的想法和遺願。他也提到,委員會諮詢了李光耀的3個子女,李顯龍以長子的身份提供了他的看法。「總理並沒有參與委員會的討論。如他之前所說,政府對故居所做的所有決定,他都回避。」

6月17日,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發表聲明,解釋了政府為何成^內閣部長級委員會探討李光耀故居處置。他指出\只要是有文化與歷史意義的房產,包括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政府都有責任考量所涉及的公共利益。他說,這個委員會「不是秘密委員會」,是在他的指示下成立並由他領導,李顯龍不參與任何相關決定。委員會的成員還包括負責文化保護、土地管理等工作的部長。

新加坡前總理、榮譽國務資政吳作棟也發表了意見。他是李光耀的老搭檔,曾接替李光耀擔任總理。無論基於政治資歷還是個人交情,吳作棟在此問題上都很有發言權。他說,自己曾向李顯揚轉達政府的看法,但後者對推遲拆除舊屋仍感不悅。吳作棟說,他建議尊重李光耀遺願,但也認為,如果拆除故居只是為了興建商業大樓或私宅,「是對我們自己的精神資產不敬」。同時他說:「這些分歧再怎麼嚴重,也不值得為了它們而毀了花一生時間建立的家庭聯繫。這不是他們的父親想留下的家庭精神。新加坡人可促請他們私下友善解決紛爭,或進行閉門磋商。」

然而,私下解決或是閉門磋商的可能性從眼下來看幾乎為零。李顯龍已表示,他將於7月3日國會復會時以總理的身份發表聲明,回應對他的種種指責。同時,他也同意讓全體議員自由提問和發言,希望這一徹底、公開的辯論能消除事件所帶來的疑問,加強公眾對體制的信心。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江雨說:「李顯龍的做法其實是李光耀確立的。」1995年,有人指控時任內閣資政的李光耀和副總理李顯龍購買房產時接受不當折扣,形同受賄。時任總理吳作棟下令調查,李光耀也要求吳作棟把事件提交國會辯論。現在,新加坡政府設立了專門的委員會來討論李光耀故居處理一事,身為總理的李顯龍也將在國會公開答疑。王江雨說:「這件事在家事層面不必評論,但在國事層面值得觀察,這是『新加坡模式』運作歷史上的一件大事。」

(俞懿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