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萬字報告講透房地產亂象症結

5月26日晚,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現身復旦大學,以《關於建立房地產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的若干思考》為題,對房地產亂象條分縷析,用清晰的邏輯和精準的數據,算了一次大賬,指出了問題的深層機制所在,並給出了解決辦法。

十大失衡:開發商、老百姓、官員都不滿意

習總書記指出,中國經濟存在著結構性失衡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產業結構上供需失衡;實體經濟和金融業失衡;房地產和實體經濟之間存在嚴重的失衡。這種失衡表現在10個方面。

失衡之一:土地供應

房地產業當然需要大量的土地做基礎,在國內經濟中,目前對房地產的土地供應有失衡之處。

宏觀上看,國內每年都要供應城市開發用地,要把農業用地、耕地轉化為城市建設用地。18億畝耕地紅線要守住,這是中國的客觀需要和國家安全所在。現在的土地供應,已經不是過去30年每年800萬畝了,今年計畫是供應600萬畝。土地供應的總量在減少,城市裏的用地會緊張一點,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這600萬畝土地,分成四個方面的用途。農村也同樣有建設性用地的需求,真正到了城市裏面,600萬畝裏還有400萬畝;這400萬畝又一分為三,50%多用於城市裏的基礎設施、綠化、市政建設;然後是工業,招商引資沒有本錢,就用土地做本錢;剩下來住宅可以拿多少?10%。老百姓的住房用地一般占所有土地的25%,10%顯得少了。

那麼是不是大城市人多就應該多供應點?人少的就應該少供應一點呢?政府想調控。城市太大了,土地不能再增加了,人也不能再增加了;反過來,中小城市想發展,比較容易得到上級部門支持。結果大城市人口集中多,流入多,土地拿得少。供不應求,土地越拍越貴。

失衡之二:土地價格

房地產之所以漲價,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和地價有關。房子本身是會貶值的,每年折舊,但是在城市裏,土地每年都會升值,最後這個房子哪怕拆掉了還會值幾百萬甚至上千萬,我們的土地升值有點畸形,長得特別高。

有三個原因。第一個原因當然是我們土地買賣的方式。在政府主導的機制裡,拍賣是陽光的市場機制,能夠避免腐敗和灰色交易。但是拍賣制的規則甚價高者得,很多家來叫這塊地,就可能幾十輪甚至上百輪地叫價,越拍越高。

第二個原因是土地本身就供不應求,現在供應的只有10%。

第三個原因是,城市並不是每年都在邊緣地帶徵收農民的地,新增土地擴張來發展,新增土地擴張是跟國家要的指標。每一個城市都在幹的活就是不要指標了,把棚戶區、貧民窟、破房子拆掉,叫舊城改造。舊城改造不要指標,本來就是城市建設用地。拆遷會帶來巨大的土地成本,城市的土地如果都是靠拆遷而來,造新房子滾動開發,房價容易高。

所以這三個機制疊加在一起,就導致房價往上升。開發商埋怨土地價高,老百姓埋怨房價高,官員埋怨投資環境破壞了,所有人都不滿意。

失衡之三:房地產佔用的社會資源

有個理論,很簡單,就是六分之一的理論。一個正常的家庭,如果是租房子,最好月收人的1/6以內付房租,如果你用了1/3的錢在付房租,你的生活會很困難。如果你買房住,用你一生的工作正常收入,三十六七年的1/6買套房。

一個城市的GDP如果有1000億,搞房地產投資最好在GDP的1/6以內,就是150億。意思就是,GDP不能都用來投資造房,否則就像一個家庭無法持續健康地生活一樣。

一個正常的城市,每年的固定資產投資不要超過GDP總量的60%,否則就不可持續。我們現在國家32個中心城市和直轄市,有5個城市,已經連續多年,房地產投資每年占整個GDP的60%以上,有16個城市比例偏高,當然也有少數城市在10%多,發育不足。房子賣得多,基礎設施沒有跟進,工商產業沒有跟進,空城鬼城便會出現,各種情況都有。

失衡之四:綁架金融

2016年,中國100多萬億的貸款,有百分之二十七八,是房地產相關的,開發貸加按揭貸,也就是說,房地產用了全部金融資金量的百分之二十七八。

去年,工農中建交等主要銀行,新增貸款的百分之’七八十是房地產,全國而言,到去年年底,全國新增貸款量的46%是房地產。從這個角度講,房地產綁架了太多的金融資源,也可以說,脫實就虛,這麼多金融資源沒有進人實體經濟,都在房地產。

失衡之五:稅收

在地方的稅裏面,有40%是房地產關聯的稅收。我們整個國家的稅收是17萬億,地方稅總的10萬億,有4萬億與房地產關聯,再加上土地出讓金,預算外資金,疊加起來,將近8萬億。整個地方的收人是多少呢?一共是13萬億、14萬億,裏面有接近8萬億,是和房地產有關的,如果地方政府離了房地產,是會斷糧的,所以這也是太依賴房地產。

失衡之六:銷售租賃比例

在美國和歐洲,所有的商業性房屋,50%左右銷售,50%租賃。新加坡接近80%都是公租房。我們這十年開發的房屋,每年十幾億平方米,作為租用的不到10%,這個市場是畸形的。

租賃市場有4個不足:第一,租賃者是弱勢群體,租房的人和企業可以隨心所欲地調租金;第二,隨意把房子收走;第三,租了房子的上不了這個學區的學校,必須買房,醫療也是這樣,入戶也是。老百姓有了這個心態之後,會覺得現在租房子是沒辦法,只要有一天,稍微有條件就買產權房。

失衡之七:房價收入比

六七年家庭收入買套房是個合理的年限,我們現在實際情況,均價對均價.一線城市一般都在40年左右。紐約、倫敦市中心的房子也不便宜,但是按倫敦房子的均價,家庭戶均收入10年以內也可以買到房。總的來說,我們高得離譜。

失衡之八:房地產內部結構

房地產開發是個供給端的概念,不是等到市場需求端來調控,一定是在供給端,政府和企業可以有明確的資訊,進行調整的。比如,一個城市人均住宅是多少,大賬上說40平方米,如果只有100萬人,這個城市造4000萬平方米就夠了,過去幾十年留了2000萬平方米,結果每年又去開發1000萬平方米,五年一過,肯定過剩。

所以這是可以預測的,不能由著開發商運蓋多少蓋多少,這會兒開發得多,CDP投資拉動得多,短期效應,然後拍拍屁股走了,這個地方就容易爛尾,後面的人收拾爛尾。

失衡之九:市場秩序

各種亂象很多。房產銷售時,商鋪的面積切碎了賣,賣不掉了,售後返租,實際上是高息攬儲,最後壞賬,變成社會不穩定的源頭;房產商在融資的時候,高利貸,職工系統亂集資,社會上騙老百姓亂集資.都是房產商在開發中的亂象;還有一種,批了土地後,兩年必須啟動開發,三五年完成,太多的房產商囤積了地十年沒有開發,這十年來,房價漲了10倍,什麼活也不幹,利潤增加10倍。這些都要加強管理。

失衡之十:調控方向

失衡是政府本身在管理房地產時,經濟下行希望刺激房地產,往東調;房地產泡沫來了以後,希望壓住它,穩住它,不讓它亂漲價,往西調。現在房地產調控就是這種不東不西的狀態。

再有,採取的辦法行政性的居多,短期的措施缺少理性的長週期措施,缺少法律性措施,缺少經濟邏輯、經濟杠杆措施。比較多的是需求側的調調控控,緊緊鬆鬆,在供給上進行有效的結構性調控少。這就是我們在調控方面的缺陷,也是習總書記批評的,這種政府長週期的法制性的問題。

五個制度安排:最笨的辦法也最有效

從長週期來說,房地產是必須要有的,但是高房價造成的後果,對實體經濟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怎麼樣建立長效機制?圍繞習總書記說的,要從土地、金融、財稅、投資、法制五個方面採取長效的機制,形成制度化的安排,系統地做好房地產的調控。

長效機制之一:土地

最笨的辦法也是最有效的辦法。一個城市土地供應總量,按一人100平方米,100萬人就供100平方公里,一千萬人就供1000平方公里。爬行釘住,後發制人。

什麼意思?你這個城市有本事,把人口搞到500萬,以前只給你350萬平方米,現在每年補你幾十萬平方米。不能根據長官意志,計畫未來有500萬人,現在才200萬,就要500平方公里。這個土地的錯配,誰負責?

所以在這個意義上,不是拿到指標,三四百個城市大家平分,而是看誰人口多。人口怎麼多起來呢?有句話叫產業跟著規劃功能走,人口跟著產業走,二產、三產發達了,人口就多,土地跟著人口和產業走。

長效機制之二:法律

人均100平方米幹什麼?絕對不是都去搞住宅。作為城市來說,55平方米是城市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包括學校醫院,城市綠地,工業佔用20平方米。剩下的25平方米,就是土地批租、商品房的開發,20平方米給居民開發,5平方米給商業。1000萬人的城市可以搞一個50平方公里的商業區,曼哈頓的商業區多繁華,只用了10平方公里。.

總的供應量起到了保障作用之後,拍賣土地的時候也要有限價措施,大體上講,樓面地價不要超過當期房價的1/3。限價不是長官隨意限制,其實政府不在土地上去推高地價,地價跟著房價慢慢走。

金融方面的措施要堅決守住底線,任何開發商買土地的錢,必須自有資金。開發商對房地產的總投資理論上1:3,自己的資本金是1的話,社會的融資可以是3。現在全國房地產商的融通量是多少呢?1:9,這麼說可能還是保守的,有的開發商可能到1:50。你聽他有幾千億的資產,債務95%,萬一有壞賬,銀行倒楣。

長效機制之三:稅收

稅制從來都是重要的調控手段。

第一條,高端有遏制,中端有鼓勵,終端有保障。

比如,你如果想買一個5000萬元的高端別墅,交易契稅,可能要交5%,普通住宅交1%,保障房0.2%,還可以抵扣,這祥的話,就叫差別化稅率。別墅買了以後,兩年或者五年就要炒掉,交易稅從5%遞增到8%,香港就這麼幹的,加到沒人敢炒。中端有鼓勵,老百姓買的是自己住,有各種抵扣。低端的有保障,不僅不收稅,政府出錢幫你解決住房問題。

第二條是要把物業稅、房產稅或者以後總體上叫房地產稅搞上去。房地產稅對炒房是有一定的遏制作用的。

長效機制之四:租賃市場

如果一個社會有1000萬人,200萬人租了公租房,另外有200萬人住了商業性的租賃房,還有10%的人住了小業主出租的房子,有50%的租賃市場,那住房系統就比較平衡了。

實際上,公租房,60%左右的貸款,收到的租金利息足夠平衡貸款利息,五年以後,老百姓可以把房子買過去,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房可以按市場價賣,政府回購。我和美國的住房保障局局長交流過,他們的保障房造出來以後,老百姓想要退出去,只能退給政府,由他們再出給新時期的保障對象,這件事應該持之以恆,以民為本地去做。

房地產商不是不願意持有,而是融資結構害了整個中國的房產商,永遠做不了持有房子的出租者。他1:9的融資結構,逼得他房子一造好,就急吼吼地要回籠資金。

中國租賃這麼少,跟房產的租賃結構有關,政府要讓開發商進人1:3的融資結構,到了持有環節,能夠出租的,必須60%的資本金,40%的貸款,這樣的話,收來的租金一定能夠平衡40%的貸款的本息還款計畫。

政府對這種三年五年十年租賃的房產公司,有一套鼓勵政策,包括租房的公積金,應該盡可能地提供給房客,公積金拿來付房租,房租抵扣個人所得稅,拿出房子出租的也應該有鼓勵。對租房者,要從法律上保護產權房的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地位。

長效機制之五:地票

最後,整個房地產的調控還有一個措施就是地票,就是把農民進城以後的宅基地,或者集體組織廢棄的鄉鎮企業的土地,廢棄的小學土地,廢棄的糧站的公共用地,復墾為耕地。

這件事有四個環節:一是復墾;二是有關部門驗收;三是給你一個地票可以到交易所交易,房產商要買城鄉接合部的土地,需要指標,就來買這個指標;四是城郊接合部的土地就去掉了。這個過程中就可以看到,農民進城了,農村閒置的宅基地建設用地變成耕地了,城郊接合部增的耕地,小於農村復墾的耕地,最後增減掛鉤,全社會的耕地總量增加。

地票這種制度,最重要的是在城市化過程中,對平抑城市中土地不足造成房價畸高的這種根源,起到遏制作用,能幫助大城市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給。

這就是我要講的,10大失衡和5個方面的制度妥排,如果通過制度的安排,按照中央的要求,不僅是行政化的安排,不僅是供給側改革基本面的安排,比如中國最終應該有房地產稅法,應該有住房法,老百姓租賃房的法律,其實我剛剛說的所有的事情,都應該在這三個法律的框架下。

(張雅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