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發表聲明 檢舉馮家亮誣告

【本報訊】就法律及社會事務學會馮家亮於昨日(8月17日)在檢察院外召開記者會一事,新澳門學社發表聲明,指針對學社現任和前任領導成員發表所謂「受賄」及「行賄」的指控毫無事實基礎,純屬誣告和抹黑。

學社稱,社方確信有關人士將無法依據《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要求,提出「違背職務上的義務作為或不作為」的確切事件及舉證。學社將向檢察院檢舉有關人士涉及《刑法典》第三百二十九條誣告之犯罪。

學社稱,社方適當提醒檢察院及刑事警察機關考慮有關人等曾作出的控訴記錄。尤其同一人曾經誹謗罪自訴一名學社成員失敗。初級法院法官在判決中明確指出,該人士自訴書指控內容無法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