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拖慢公共工程 質量監督並非外判即可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形容,很多問題源於法律程序,拖慢了工作。他指出,公共工程質量監督不是外判便可,原因是本澳人才不足。

議員崔世昌在立法會上表示,運輸工務範疇的工作量不斷增加,聘請人員程序若透明,可不用太執著,有需要時應聘請人員。

羅立文指出,他轄下部門編制人員共 3710人,現時聘用 3400人,明年有預算可招聘百多人,但他懷疑部門能否全數招聘,因普通職程須中央招聘,“冇一年都請唔到一個人”。

羅立文形容現時招聘程序很麻煩,很多問題源出程序問題,評標過程中出現法律問題不少,部門“打穩陣波,些少事便問法律顧問、法律廳”,城市總規劃進展較預期慢,便是由於出現一些問題,要詢問法律廳意見。羅立文形容,“法律部門大哂,冇人夠膽揸主意,法律部門周身唔得閒”。

羅立文稱,他無法履行承諾,加快收則程序,是由於涉及的部門沒人願意“揸主意”,要尋求上級意見,除非是局長一起收則。

工務局長李燦烽稱,批則慢的問題已存在數年,至今無明顯改善。他認為優化程序、法律和人員都須配合。

李燦烽指出,過去所做的優化工作效果不明顯,現時批則過程中發現最困擾業界的是1963年公布的建築法例 (都市建築總章程),至今沒正式中文版本,只能在印務局查閱非正式文本,業界認為法律翻譯質量差,大家在一知半解下畫則、批則,這問題十分嚴重,各有各理解,存在很大差異。工務局希望工程界提高圖則質量,但工程師未能讀懂法例。

他稱本澳 9成則師在海外讀書不懂葡文,近期尋求機構幫助翻譯,作為解決方法之一。他表示明年會改革更多,加快批則。

議員宋碧琪認為,司長是工程師,沒有司長把關,基礎建設和房屋建設質量可能無保證。她指出,過去公共工程出現品質問題,例如湖畔停車場、樂群樓走廊牆磚和氹仔中央公園設計,未來如何完善招標制度,確保質量。

羅立文指出,公共工程質量監督非外判便可,原因是本澳人才不足。他表示,曾以邀請標方式聘請輕軌工程監理公司,提出必須由 30-40人負責監督,但獲回覆本澳沒有這麼多工程師。羅立文認為,不單政府缺乏人才,市場也人才不足。

他提及松山步行系統因環評報告沒人提交標書,需重新招標,可幸不是經常發生。至於連接路氹輕軌站的基斯大馬路空中長廊工程,羅立文稱,將於明年第2-3季招標,他希望 2019年輕軌氹仔段開通時,可以至少連接一段,至於迴旋處的一段稍後處理。

社會設施普遍不足

李燦烽回應議員提問稱,澳門社會設施和公用設施指數偏低,普遍不足,澳門舊區確實已沒土地興建市政設施和公用設施,因此才在新城 A區建學校村和公用設施。

對於議員關注發出入伙紙時間長的問題,李燦烽回應,發出入伙紙需包括下水道建設、大廈與外聯繫和開闢道路等問題,涉及跨部門驗收,不同人員的驗收要求可能有些微差距,包括批則時沒問題,收則時有新問題,若人為問題希望儘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