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京舉行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151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適時作的關於監察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法律委員會認為,監察法草案規定了國家監察體制、監察機關的產生和職責權限以及監察程序等,是規範國家監察工作的基本法律。草案初次審議後,廣泛徵求意見,作出進一步修改完善,已比較成熟。建議經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後,由常委會提出將監察法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議案。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安建、孫寶樹、張鳴起分別作的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煙葉稅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船舶噸稅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法律委員會認為,上述草案經過審議修改,已基本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經榮作的關於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完善了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土壤污染監測、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防治責任等相關規定。

為弘揚傳承英雄烈士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的議案。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作了說明。

為落實憲法關於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保護人民健康的規定,推動和保障健康中國戰略的實施,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的議案。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傑作了說明。

為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推進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加強國際合作打擊跨國犯罪,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草案的議案。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傅瑩作了說明。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招標投標法、計量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受國務院委託,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作了說明。

為充分體現和鞏固司法體制改革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人民陪審員法草案的議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了說明。

為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兩高分別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法官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和關於提請審議檢察官法修訂草案的議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分別作了說明。

為實現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全國高鐵網絡的互聯互通,深化香港與內地的互利合作、共同發展,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受國務院委託,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作了說明。

受國務院委託,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作了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州區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期限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會議還審議了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委員會人選的議案,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馬(馬旁加文)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了有關任免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王晨、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國務委員郭聲琨,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等列席會議。

中國擬立法對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調查取證作出規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2日審議的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草案,對中國向外國、外國向中國提出調查取證請求的事項和程序作出規定。

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請求獲取和查實證據,草案規定,獲准在執行請求時到場的人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服從主管機關和辦案機關的安排,不得實施任何具有強制性的行為。

草案在「調查取證」專章中還規定,中國向外國提出調查取證請求的事項程序、外國向中國提出調查取證請求在中國執行的程序和拒絕安排的情形,以及調查取請求書的要件、證據材料和物品的返還等。

草案同時規定,在中國向外國請求刑事司法協助和外國向中國請求刑事司法協助的兩種情況下,提出、接收和處理刑事司法協助請求的程序、請求書要件、中國拒絕提供協助的情形、附加條件、結果通知等。

此外草案還明確,中國向外國提出送達文書請求的程序、外國向中國提出送達文書請求在中國執行的程序,以及送達文書請求書的要件、送達文書的範圍和效力等。

草案還規定,中國向外國提出安排證人作證或者協助調查請求的程序、請求書要件,證人、鑒定人的保護及其作證費用和津貼,以及移送在押人員作證等,規定了外國向中國提出安排證人作證或者協助調查請求、移送在押人員作證請求在中國執行的程序,以及請求書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