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保健品很少不騙人

理財、保健品和電信詐騙,被認為是老年人會面臨的三大最常見的受騙形式

最近,剛學會用微信的外婆,又被拉入了某健康養生群,有位元代理每天在群裡推銷「保健果汁」,說能「增強抵抗力,喝了不得病」,外婆又心動了。在群裡購物,需要微信支付,外婆不會,就找我弟幫忙,這才被家人及時勸阻。保健品推銷玩起了線上社群經濟,讓家人又多了幾分擔憂。

保健品銷售亂象給老人帶來的不僅是金錢方面的損失,更有心理上的創傷。據報道,青島一位老人購買了十幾萬元保健品,因為說好贈送的旅遊項目沒兌現,老人發現被騙,最終跳海自殺,輿論嘩然。「坑老」的保健品推銷現象,真的該治了!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專門出臺消息提醒消費者要警惕「專家義診、權威證明、免費試用、宣稱療效」等非法宣傳行銷「陷阱」,可為什麼不少國廣保健品總是會跟虛假宮銷和騙人把戲扯上關係呢?

最常見的套路

2015年起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保健食品》中對保健食品的定義是:聲稱並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從定義中可以看出,保健品最終的劃分範圍仍然是食品。從該標準可以瞭解到,保健品的生產要求與食品行業標準一致,不同的是,保健食品需要通過衛生部的審查認證,或者資格證書。

因此,在審查上,保健品需要做的只是跟食品一樣進行色澤、氣味、理化指標、污染物等指標的審查,但在宣傳上,保健品卻可以進行功能性宣傳。從2003年起實施的《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規範》就詳細列出了二十多種保健品功能及實驗判定方法。

雖然僅僅是聲稱「具有功能」,但「輔助降血脂功能」、「輔助降血糖功能」等卻給人以「療效「的誤導,這成了中國保健品宣傳中最常見的套路。

儘管在2016年2月出臺的《保健食品註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中規定,證明食品的保健功能,需要進行專家的評審。但專家的評審只是通過提交上的材料進行理論分析,《保健食品管理辦法》所要求的保健食品認證需要「經必要的動物或人群功能試驗,證明其具有明確、穩定的保健作用」則由第三方機構給出。

保健品到底有多少保健功能,國家機構不必進行相關的驗證,就看保健品公司自己能夠把它們的效用「證明」得多麼完美了。

錢都拿來打廣告了

同樣是維生素C,在藥店裏買可能只要幾塊錢一盒,而在保健品的專賣店則有可能買到三四百元一盒,保健品的價格之局幾乎是公認的事實。儘管保健品的廠商在宣傳時會表明自己使用了更高級的原料和工藝技術,但從生物學的角度上看,相同的有效成分使得它們對人體的影響幾乎沒什麼差別。

但是這仍然抵不住廠商自己對保健品功能的定義和吹捧。比如將松果體和褪黑素偷換概念成「腦XX體」和「腦X金」,或將某種草炒到上千元一克,直到被從「保健品」行業中除名。這些概念的炒作無疑為保健品的價格飆高添了一把火。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國內的保健品幾乎都是從廣告起家,而非從產品起家。許多國內成功的保健品入市初期都將廣告投入設定在30%-60%之間。

從公司規模上看,國內保健食品企業普遍投資小,過1億元投資的企業只占1.45%,500萬元到1億元的占387。,100萬元的占41.89%,小於10萬元的作坊就有12.6%。資金實力不足,絕大多數企業創新高科技產品乏力,加上高額的廣告費用,使得國內保健品企業只能生產低水準的重複產品,而企業競爭就是靠打廣告戰和高密度鋪銷售網站。

而資料顯不,保健品的成本只占零售價格的10%左右,2009年,瀋陽市對隨機抽取監測到的保健食品進行廣告調研發現,保健食品市場普遍存在價格虛高情況,代理價6元的保健食品,零售價竟然是98元,銷售利潤高達15倍有餘。另外,這些廣告幾乎全部以藥品名義進行宣傳,而保健品假以藥品名義進行銷售的大約為其總量的50%。

高的廣告投入和低水準的產品,使得保健品一直處於價格和功用不相稱的情況下,這可能也是保健品在推銷時必須誇大其功能的原因——為了更好地匹配這一價格。這樣的價格也為保健品公司本身帶來了巨額利潤,比如一些保健品公司的淨利潤一直都在40%以上。

加大對虛假宣傳等違法

行銷手段的打擊力度

儘管價格常年處於虛高的水準,但是保健品的銷售額卻也在不斷增加。而中國的人均保健品消費額仍然遠低於日美等發達國家:這說明在保健品市場上,中國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坑老」保健品之所以氾濫,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執法難、取證難。目前我國經食藥監局批准的保健品生產企業大約有2600家,然而,除此之外還有大量無生產資質、無品質合格證、無生產曰期或廠家的保健品在市場上銷售。這些保健品的行銷活動多藏身於分散的社區,行銷員在宣傳時,通常只做口頭承諾,不提供書面材料,給監管取證帶來很大難度。

監管難度大,絕不等於監管可以放鬆。很多老年人文化程度不高,防範意識不強,很容易吃虧上當。打擊「坑老」的保健品,監管部門更要積極作為,不能缺位、失語。一方面,及時查封沒有資質的生產企業,清理市場上的「三無」保健品,讓”坑老」的騙子無貨可推銷。另一方面,儘快完善保健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強化過程監管。如果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掃一掃包裝上的二維碼,生產資質、防偽標識、銷售層級等資訊都能通過官方平臺實現可追溯並查驗真偽。那麼,漫天要價、坑老害老的假冒保健品也就沒了生存空間。

更重要的是,應加大對虛假宣傳等違法行銷手段的打擊力度。為什麼平常省吃儉用的老人捨得高價購買保健品?這與騙子的手段很有關係,他們在行銷過程中有一整套步步為營的花招,讓老人一步步「入坑」。比如,先舉辦免費健康諮詢;之後經常與老人話家常,贏得老人好感和信任;最後,舉辦健康講座進行洗腦,忽悠老人購買。在老人面前,這些騙子把自己裝扮成貼心的晚輩,用甜言蜜語跟老人套近乎,其嘴臉十分可恨。監管部門應對虛假宣傳、商業欺詐、誘騙消費者購買等進行動態監管,對違法行為加力處罰,把騙子清除出行銷隊伍。

我國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老人的健康消費需求越來越大,但大多數老人的健康消費素養有待提高。相關部門還要針對保健品「會銷」等典型欺騙手段,及時開展)肖費教育;社區醫院等下沉到基層的醫療服務機構,應宣傳理性的健康消費觀;子女親屬也應幫助老人瞭解科學保健的知識,並多和老人溝通,給予他們關愛。老人的辨識能力提高了:就不容易受騙子誘惑,避免掉進假保健品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