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業主聯會遞信 要求按合約圖則收樓

【本報訊】海一居業主聯合會昨日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按原合約和圖則收樓。

初級法院接獲多宗海一居小業主提出的訴訟,要求與發展商保利達洋行解約,其中 1名小業主獲判勝訴,如數退回 200多萬樓款。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主席高銘博昨日稱,他從未聽聞有業主要求退款,懷疑有人別有用心,混淆視聽。

政府本月初和海一居業主聯合會及保利達洋行舉行三方會議,高銘博稱,政府在會議中拒絕保利達提出磋商,他認為政府欠誠意。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向特首的遞信內容稱,海一居事件已拖了兩三年,「苦主」受盡折磨,無法用言語形容,現在希望特區政府儘快妥善解決事件,無論如何,按原合約圖則保障「苦主」,避免災難發生,人命傷亡,給苦主回歸正常生活和工作。海一居業主爭取屬自己的合法權益,解決自己的居住困境,合法買樓一定是要收樓,不找政府有樓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