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稱實施基本法 應避免重兩制輕一國

【本報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表示,港澳過去仍然有人對《基本法》不太理解、誤解和曲解,未全面準確認識,又稱對《基本法》的了解是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

饒戈平表示,有人或許不認同《基本法》部分內容。他舉例,有意見認為中央的管治權只限於外交與國防。饒戈平認為,這是對《基本法》的不全面認識。按照《基本法》規定,中央的憲制性權力除了外交與國防,還包括其他7、8項重大權利,認為是體現國家主權的必要。中央提出要落實對港澳的全面管治權,便包含應充分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中央各項權利,避免出現重“兩制”、輕“一國”,重高度自治、輕中央管治的傾向。

對於《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饒戈平認為是補充完善《基本法》,外界不能將《國歌法》的納入視作是對高度自治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