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市措施緊急一般性通過 政府堅決要樓市健康發展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以緊急程序審議政府提交的新的調控樓市措施,一般性通過“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法案。

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表示,是次修法,目的是增加擁有空置房屋的成本,提升業主出租空置房屋的意欲,減少囤積,增加房屋供應,與此同時,釋放稽查人力資源,以便人員處理優先的稅務事宜。

梁維特昨日在立法會上引介“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法案時表示,現行《房屋稅規章》將須徵稅的房屋分成兩類,分別是非出租房屋和出租房屋,前者稅率百分之六,後者百分之十。稅率不同是因為非出租房屋是自用,無投資性質;出租房屋的業主以收取租金為目的,具投資性質。現行法律不視欲出租,但未成功出租房屋的業主為徵稅對象,因為招租期間空置的房屋,對業主不產生實質金錢收益。

為了核實房屋是否符合空置條件,稅務稽查員按業主的主動申報,每年最少實地調稽查次,單去年便稽查了近4,200次,最終符合空置條件的房屋只有2,015間,獲豁免稅款約1千7百5拾萬元。

梁維特表示,修法後,空置房屋的業主須按規定,納房屋稅。有意見要求政府減低出租房屋的稅率,向業主提供更大的經濟誘因,使他們自發申報租賃。亦有人建議開徵房屋空置稅,以打擊囤積房屋,政府分析各界意見後,不排除作新嘗試,拉近出租房屋與非出租房屋稅率差距,並觀察市場反應,檢討新措施的成效。

關於開徵房屋空置稅的建議,政府分析後認為,由於開徵空置稅,須識別各類空置房屋,技術上執行有困難,政府建議先詳細研究,尋找可行操作方案。

他說,改善房屋稅政策可減少囤積,增加屋房供應,政府建議先廢止空置房屋不課稅的規定,之後持察市場趨勢,研究拉近出租房屋與非出租房屋的稅率差距及開徵房屋空置稅的問題。

政府建議的控市新措施分別是:增購住宅加徵印花稅,待出租樓宇繳交 6%房屋稅,合共 2份法案。多名議員認為需要推出更多鼓勵措施,吸引小業主出租單位。

議員高開賢及葉兆佳質疑修改房屋稅規章是否緊急。梁維特指出,政府建議立法會緊急審議,目的是顯示政府要房地產健康發展的決心,希望儘快把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