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對智慧城市的認識避免不必要的幹擾 王希富

本澳智慧城市建設在全社會的關注和推動下,已經成為特區政府的重要頂層設計之一。繼去年8月份,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集團簽署《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加快澳門智慧城市建設,長遠而言,將澳門發展成一個「以數字引領科技,智慧服務民生」的智慧城市之後。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今年度的施政報告中也特設一個專門節段「建設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競爭力」,指出「我們順應時代發展趨勢,加快實施智慧城市建設發展戰略。明年,政府專有雲計算中心及大數據平臺將初步建成並投入運作。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憑借雲計算和大數據平臺的支撐,以及部門間更順暢的數據交換,特區在政務、交通、旅遊、醫療、安全等領域,將逐步向居民展現智慧化的成果。」以及「加快制定電訊業長期發展規劃,更新相關法律法規、規範牌照發出與續期。加強監管電訊服務,保障網絡質量,提高無線網絡覆蓋範圍。透過跨部門工作小組,推進電子商貿,支持發展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大力推動科技發展和科普工作,鼓勵開發城市智慧化的移動設備應用程式。」智慧城市的概念再一次出現在澳門特區的頂層設計概念當中。而且也已經有了相當的進展。

雖然從整體篇幅上年度施政報告中「建設智慧城市」專門章節著墨不多。但通篇看施政報告,其實透露著智慧城市建設的內容卻有不少。筆者早前就曾有過梳理主要包括:

實施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計劃,優化手機應用程式及網上資訊平臺,更主動地向居民發放健康資訊。

增加通訊應急手段,明確電視、通訊等機構傳播預警資訊的社會責任。在主要口岸及沿岸低窪地區設置有效的預警系統,及時發佈緊急資訊。

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建立危機資訊管理系統,推動救災部門的災情資訊共用,建立統一的資訊發佈平臺。提升通訊網絡的性能標準,加強通訊設備的抗毀性。

政府從多方面建設安全城市,優化社區警務,促進智慧警務,構建網絡安全中心。

完善「道路設施巡查管理系統」,運用科學手段,強化工程監管,釋放路面資源,降低道路工程對居民的影響。

堅決落實推動產業與互聯網融合的發展戰略,致力推動傳統產業煥發新的生命力,讓新興產業的成長增添活力。

落實特區五年發展規劃、《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確定的旅遊發展目標。優化旅遊承載力的監測評估,加強旅遊景點的場地管理。發展智慧旅遊,豐富旅客體驗。

積極發展以融資租賃及財富管理業務為重點的特色金融,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構建「中央信貸資料庫」。

藉著智慧城市建設的機遇,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新商業模式,開拓網絡及電商市場,改善相關的技術設備,培訓所需的技術人才。

優化多項與經濟民生相關的跨部門程式,增加全程電子化的項目,完善「一站式服務」,為居民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公共服務。

其實,很容易發現,幾乎每一個施政領域中,都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間接的與智慧城市建設有所關聯。而這些領域內最為關乎社會民生、政府施政成效力度的節點也都有賴於智慧城市建設的不斷推進,從而構建起穩固而強大的基礎。這些從一個側面顯示出,建設智慧城市已經成為刻不容緩的工作。

之後為落實開展澳門智慧城市研究的工作,科技委員會智慧城市專責委員會在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輔助下,以專案徴求方式於2016年11月委託澳門大學、中國綠色建築與節能(澳門)協會的研究團隊,分別進行「澳門智慧城市發展方向及策略研究」,以制定澳門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同時亦委託了澳門大學、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的研究團隊,分別進行「澳門智慧城市發展之智慧出行可行性研究」,以作為澳門發展智慧城市的先導計畫。

而正是這兩份研究,如今卻遭到攻擊。有人在本澳媒體發表專欄文章稱這兩份研究令人詫異,並列舉表示,首先是在去年八月四日澳門特區政府已經與阿里巴巴集團簽署了《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按照該協議,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集團關於本澳「智慧城市建設」的合作將會分為兩個階段進行:首階段由當時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主要完成雲計算中心的建設,以及政府數據整合的工作,並逐步開展促進旅遊、人才培訓、交通管理、醫療服務、城市綜合管理與服務等大數據應用的項目;第二階段合作預計由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除繼續完善基礎設施的建設外,雙方將在環境保護、海關通關和經濟預測等方面展開合作。特區政府方面當時還明確表示簽署該協議是要充分利用阿里巴巴集團領先的雲計算、應用大數據等相關技術能力,促進澳門智慧城市建設的步伐,長遠而言,要將澳門發展成一個「以數字引領科技,智慧服務民生」的智慧城市。

該文作者因此得出結論認為,目前的實際情況是澳門的「智慧城市建設」已經在實施之中了,而且是由阿里巴巴集團在主導進行的。並質疑在這樣的情況下澳門科技基金還要委託機構和院校進行「澳門智慧城市發展方向及策略研究」和「澳門智慧城市發展之智慧出行可行性研究」,這樣的研究成果究竟會用於何處?有何實際意義?在澳門的「智慧城市建設」中能發揮什麼樣的作用?會不會是一些「看似有用實則無用」的偽問題?

其次,該文作者還提出質疑,就是澳門科技基金是以何標準或依據來選擇相應的機構和院校進行「澳門智慧城市發展方向及策略研究」及「澳門智慧城市發展之智慧出行可行性研究」的?這些機構和院校是否具備值得信賴的研究能力?並認為如果澳門科技基金不能說清楚選擇相應的機構和院校進行「澳門智慧城市發展方向及策略研究」及「澳門智慧城市發展之智慧出行可行性研究」的理由,就很有「官學勾結,利益輸送」的嫌疑。

其實,從該文作者的出發點來看,其想必也是十分關注本澳智慧城市建設的人士。但遺憾的是其對智慧城市的真正概念,以及實現方式和路徑恐有認知上的偏差,而且對其所引述的資料來講,也給人一種以偏概全之感。我們不妨來全面的梳理一下:

第一,就本澳與阿里巴巴集團的簽約內容來講,該文作者引用的尚算全面。的確當局曾表示,在確定了智慧城市的發展目標後,特區政府認真參考了其他先進地區的建設經驗,並在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之下,決定與阿里巴巴集團展開合作,共同在澳門推進建設專有雲計算中心及應用大數據技術的項目。以雲計算作為基礎、大數據作為支撐,打通特區數據的脈絡,改善經濟社會運作的模式,推動智慧城市的發展。

而且在簽約當時,阿里雲事業群總裁胡曉明也曾表示,阿里雲的大數據及深度學習技術已在內地幫助不少城市發展「城市大腦」,改善居民生活。憑藉阿里巴巴的技術優勢及豐富經驗,有信心協助澳門政府落實智慧澳門的項目,輔助澳門成為亞太區發展智慧城市的典範。

阿里巴巴與澳門合作中,首先要建設雲計算平臺,祇有這樣才可以為智慧城市提供基礎。在這基礎上,利用阿里雲最先進技術,其在全球十四個國家已搭建很多平臺,其中飛天系統是最先進技術,轉移至澳門地區。具體合作項目內容包括推進澳門雲數據中心的建設;搭建澳門政務服務統一網絡;促進旅遊,將澳門打造成新型智慧旅遊城市;交通管理,構建城市的智慧交通網絡;人才培訓,在澳門開展阿里巴巴電商B2B培訓及阿里雲IT技術證書培訓。

這就比較清楚了,首先阿里巴巴與本澳的合作是構建智慧城市的「大腦」,這是基礎性的工作,我們姑且不去從技術上論述私有雲還是公有雲的優劣,也不去論證阿里技術方案的先進性與否。但就一個項目或計劃的本身而言,都是需要一個基礎的構建,智慧城市建設更是如此,其核心就是大數據,來自本澳方方面面的數據都要進行匯集和處理,分析再運用,那這些數據的載體是什麼?正是基礎的雲計算中心的構建。

其次,智慧城市本就是一個範圍很開放的概念,不同城市對智慧城市的定位和具體實現本就不同。澳門也不例外,澳門發展智慧城市,當然也是希望解決來自社會管理、交通、旅遊等方面的問題。但澳門所面對的這些問題又與其他地方不一樣,因而也不適宜照搬照抄,否則只能是費時費力,而且還會引發諸多不適應,引來的指責和攻擊只會更多。因此,在基礎構建的基礎上,智慧城市的「大腦」要從哪個方向,做出何種決策,並能夠有效的傳達到各個末節,才是智慧城市驅動整個城市肌體更好運作的最終目標。這中間肯定少不了各種的研究和方案確定。因此,我們也只能看到阿里巴巴集團在與本澳智慧城市建設在具體內容上都是以「合作」的形式進行。並沒有一攬子全包,而這也是基本的常識,沒有一個解決方案的提供商是願意也敢於大包大攬的。

因此,基於與阿里巴巴已經有合作協議,而認為具體的研究項目沒有必要,只能是無稽之談。也是對智慧城市內涵與外延,甚至是基本常識的不瞭解。

第二,不得不提的就是這兩份被攻擊的研究。具公開消息稱,該兩份研究有關研究團隊先後完成文獻調查及研究、問卷調查、訪談、「智慧城市圓桌諮詢會議」、召開了中期報告會議及結題報告草案會議,而兩項研究共4份報告已於去年12月提交結題報告。隨後由科技基金跟進報告的整合並推出《澳門智慧城市中長期發展規劃諮詢文本》,將於2018年初通過公開諮詢,進一步聽取公眾及社團意見,同時亦會徵詢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智慧城市發展專責小組、科技委員會智慧城市專責委員會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意見,以保證相關建議可以落實且有效執行,最終建議文本將提交予特區政府。

再來看報告的內容,各團隊在報告上提出了不少有建設性的建議,在發展方向及策略方面,提出需要保障頂層設計的延續性及約束性、構建主管智慧城市建設的行政架構、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規、落實財務保障並擴展公私營合作商業模式、設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及分段目標、實現資料共用、確定先導計畫、建設澳門中央資料中心等;在智慧出行方面提出應先以巴士服務為基礎推動智慧出行,待巴士服務得以改善後,再考慮建設智慧停車系統,以配合公交優先的交通政策;其間,可續步完善網約車制度及旅遊交通資訊平臺等,並定期檢討效益,以便調整發展專案及策略。

可以看出,兩份研究所得出的成果都是具有實際操作,以及落實意義的內容。同樣也是為未來智慧城市在那些方面,如何得以體現進行了實際的研究。應該是智慧城市最終得以實現的必不可少部分。

第三,同樣是進行該兩份研究的委託者——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所進行的工作,卻沒有被前面我們所提到的文章作者所關注。那就是身兼人才發展委員會委員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主席馬志毅人才發展委員會下設專才激勵計劃分組召開的2018年度第一次分組會議上所做的智慧城市人才培養介紹。雖然該文章的作者也是從這個會上,馬志毅的透露來引申出對兩份研究質疑,但卻偏偏對馬志毅同樣介紹的科技基金推動智慧城市人才培養工作選擇性的忽略,也可以看出其對智慧城市整個項目在認識上的不足。

具馬志毅介紹,科技基金在智慧城市人才培養上主要從四方面著手:大學生與科研人才的培養、智慧城市設計比賽、應用方案資助計劃及阿里巴巴培訓課程。現階段培養工作有:繼續資助大學生前往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修讀有關智慧城市的課程;推動澳門大學設立「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城市大學將增設數據科學碩士和博士學位課程;阿里巴巴與澳門大學合作,在科技學院課程加入大數據、雲計算等教學內容;舉辦青年智慧城市設計比賽;分階段為不同的社會對象,如阿里雲澳門合作夥伴、公共行政人員(領導主管和資訊範疇技術人員)、業界和公眾舉辦多場培訓及講座等。

這就更明顯的看到一個關鍵詞「應用方案」。這個應用方案如何來?怎麼來?解決的是什麼樣的需要?怎樣解決?要回答這些問題,恐怕也並非是阿里巴巴集團一個合作方所能做到的,而且正如我們前面所說,即使阿里願意做,本澳社會和最終使用的市民又是否能夠接受?

再者說,每一個城市的智慧城市方案最終都是希望在此一過程中不僅讓社會管理更為便捷、智慧,更希望的也是能夠在過程中培養到相關的人才。畢竟無論是什麼城市,還是任何一個社會最為核心的組成部分還是「人」。

筆者曾經總結認為,智慧城市要發展得宜,需取決多項重要因素。澳門儘管在基礎「軟硬體」上存在或多或少的落後制約。但同時,這也為今後重要節點的決策減少了制肘。事實也是如此,本澳社會在對智慧城市的建設進行整體的討論後,結合環球發展趨勢,在對該方向的必要性以及建設意義有所把握後,旋即以「拿來主義」的態度,與阿里巴巴集團這種具有豐富經驗的商業公司達成合作。進入實際的落實和執行過程。這既是凸顯出,互聯網思維下智慧城市建設時不我待的緊迫感;也可以看出特區政府其實已經在實操層面有著相當細緻的規劃,至少也是已經詳細瞭解了外地的經驗,因此可以跳過策略性規劃和自我摸索的時期,既減少了時間成本的支出,也節省了社會資源。相對而言,可以說是「一步到位」。同時,我們也從中可以窺見特區政府施政管治方式的一種改變:對社會確實有益,且已經過普遍檢驗的事物,敢於直接「拿來」,而不是再過分強調自我的學習和摸索。而從社會反映來看,廣大市民也是十分支持智慧城市的建設,顯示出澳門社會的開放思維與眼界更加開闊。

但同樣的,要想在全社會會更好的凝聚共識,以解決實際需要的角度從實用性的角度去探討智慧城市的具體內容,恐怕還是要在全社會更多的進行宣教,提高對智慧城市的正確認識。當然,從此次兩份研究被質疑的個案上,也提醒各個有責任的實體應該更有智慧的進行智慧城市建設的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