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中國夢及和平統一擁有更有力憲政保障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昨午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進行投票表決,以近乎全票通過。這標著中國進入中共「十九大」揭櫫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習近平主席率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兩個一百年」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擁有了更有力度憲政保障。用西方媒體的話來說,就是中國正式進入「習近平時代」,亦即「強起來」的時代。

實際上,從一九五四年制定第一部憲法開始,到此後多次憲法的制定及修訂,就是一部中國人民從「佔起來」,到「富起來」,再到「強起來」的輝煌歷史。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戰爭尚未完全結束,還未來得及選舉全國人大代表,舉行全國人大會議制定憲法的背景下,以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通過《共國綱領》來暫代國家憲法。因而在根本大法的意義上,一九五四年制定的第一部憲法,才使得毛澤東「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的論述,具有憲政基礎。

一九八二年第四部憲法的制定,標誌著中國人民進入「富起來」的階段。在此之前的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屆三中決定把全黨工作著重點和全國人民的注意力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並作出了改革開放的戰略決策。這一決策改變了中國長久以來對外封閉的局面,令中國對外敞開國門實施自由貿易,從而一舉扭轉了經濟瀕臨崩潰的局面,改善了國際形象,使得國民收入大幅提高,人民生活也伴隨著改革日新月異,物質精神生活不斷豐富。

現在的修憲,則是標誌著這個開始進入「強起來」到階段,進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階段,將中共「十九大」揭櫫的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精神,寫入憲法,使之具有憲政性的保證。這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對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實際上,這次憲法修改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彰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實現中華民族從「富起來」到「強起來」歷史飛躍的使命擔當,在國家根本法上留下輝煌的篇章。她催發人們踏上新征程、奮進新時代,維護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權威地位,更好發揮憲法治國安邦總章程的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寬廣,就一定能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這次修憲有三大板塊。第一大板塊是從憲政理論上,補強了中共「十九大」揭櫫的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核心論述,使之具有憲政性的保證。這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也是將中共的主張和人民的意願,轉化落實為國家意志。

實際上,提出修憲建議的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指出,這次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中共「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中共「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在依照法定程式對現行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補充,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就將能更好地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使憲法成為反映新時代要求、與時俱進的憲法,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寫進國家憲法,是在江澤民、胡錦濤卸任後才實施的,而且並不冠名。而今次修憲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進憲法,是在習近平在位時進行的,而且還冠了名,因而與也在憲法中冠名的毛澤東、鄧小平齊名比肩。這剛好就是「站起來」的「前三十年」、「富起來」的「後三十年」,與「強起來」的未來三十多年,形成了「第二個一百年」的「階段論」。這又從另一個角度,彰顯了這次修憲取消對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正當性。

因此,本次修憲的第二板塊,取消正副國家主席的任期限制,就關係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能否全面準確地貫徹落實,關係到「兩個一百年」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能否完整精準實現,關係到國家能否長治久安。

在台灣問題上,也是如此。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的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那就是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持「九二共識」,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和文化往來,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反對一切分裂國家的活動,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具體而言,就是在震懾及遏制「台獨」的同時,盡量爭取和平統一,並手段靈活運用,包括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願意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臺灣同胞福祉。我們將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心靈契合。因此,在「兩會」開幕前夕,國台辦協同其他部委會,推出三十一項惠台措施。與此同時,更警惕軍內外鷹派的「武統論」,防止其打亂既有部署,杜絕其不利於內地集中精力完成「十九大」提出的總任務及各項方略。目前看來,現在的高層中,沒有哪一位具有如同習近平那樣的優勢條件,可以鎮得住軍內鷹派。因此,撤銷對國家正副主席待任期限制,也將就能更有力地落實「十九大」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

第三大板塊是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深化監察體制的改革。在一共二十一條的憲法修正案中,有十一條是涉及監察委員會的規定的,并在「國家機構」這一章專門增加了監察委員會的一節,形成了「一府兩院一委」的政治體制格局。這又是一個「頂層結構設計」,其目標就是要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加強中共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這將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現監察全覆蓋,擴大反腐覆蓋面,並為國家監察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提供了憲法依據。

習近平主席曾經指出,「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因此,必須以這次憲法修改為契機,把實施憲法擺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證憲法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政治和製度保障,把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在經過補強內容的憲法提供的憲政保障下,為實現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三大歷史任務,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繼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