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國旗護衛隊」誕生記

天安門廣場的升國旗儀式,可追溯到1949年10月1日的開國大典。隨著那句令世界震撼的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毛澤東主席親自按下電鈕,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紅旗。

隨後,廣場升旗的任務由北京市供電局承擔。那時並不是每天都升旗,只是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時,才會在早晨把國旗升起,晚上降下。

上世紀70年代末,北京衛戍部隊正式接過這一任務。1977年底至1982年12月,衛戍部隊的兩名戰士擔負升國旗任務,一人引路,一人扛旗,經過長安街時,還得給機動車讓行。

1983年初,原武警北京市總隊第六支隊十一中隊進駐天安門,開始擔負天安門廣場、天安門城樓、金水橋、人民英雄紀念碑以及迎賓儀式的現場警衛任務,五班具體擔負升降國旗和護衛任務。從此,中國有了第一套規範的國旗升降儀式。3人升旗,其中1人擎旗,2人護旗,正步前進。同時,統一了著裝,編制了國旗升降時刻表,「天安門國旗班」也由此誕生。

1990年10月1日,《國旗法》頒佈,要求升國旗時必須奏國歌,讓升旗儀式更加莊嚴隆重。

原來的國旗杆周圍是封閉的,升降國旗時,戰士們需要跳進跳出,既不方便又不雅觀。經有關部門批准,國旗基座於1991年2月23日開始改建。改建後,國旗杆升高至30米,國旗也改為長5米、寬3.3米的特號旗。

此後,「天安門國旗護衛隊」正式成立。1991年5月1日,新的升降旗儀式正式啟用,36人的國旗護衛隊也首次亮相。從那時起,這一莊嚴的儀式,每年365天,風雨無阻。

(陳融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