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百川以濟滄海,積跬步以致大同 ——十八大以來大陸對台工作淺析

五年來,大陸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豐碩成果,兩岸經濟社會融合進程初步開啟的基礎上,通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大敍事,站在國家發展與統一戰略的全局高度,根據大氣候和小環境的變化,在初具形態的習近平對台工作重要思想體系引領下,豐富了對台工作的內涵。大陸在國際和兩岸兩個場域鞏固一中框架,堅定反「獨」促統,以「九二共識」為綱主導兩岸關係;將對台工作著力點置於塑造「兩岸一家親」和「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民心工程上,融匯百川,以致大同。在兩岸深化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進程中,兩岸關係克難前行,持續駛向尋求「心靈契合」與「和平統一」的航道。

一、堅持一中原則、「九二共識」,主導兩岸關係

五年來,大陸展現戰略定力與耐心,秉持底線思維和區間思維,以「體現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引導兩岸關係朝向和平穩定的方向發展。

一是堅持一中原則、「九二共識」,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戰略格局。內涵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是處理當前兩岸政治對立和政治定位矛盾的鑰匙,不斷得到兩岸有關方面明確的授權認可。其一,馬英九當局時期,兩岸執政者對一中原則沒有分歧,從而以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政治基礎發展政治關係,使兩岸關係在國民黨執政8年中得到快速發展,創造了台海和平發展的局面,「九二共識」也分別寫人中共十八大報告和國民黨政綱。2015年的「習馬會」上,兩岸最高領導人在世界範圍內進一步共同確認「九二共識」,昭示了兩岸歸一的終極未來。其二,主張「台獨」蔡英文當局上臺後,大陸一方面更為清晰、明確地強調「九二共識」的一中核心意涵,另一方面,保持戰略定力和政治彈性,表明願意與任何堅持體現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的臺灣政治力量良性互動,給予蔡當局公平答卷機會。大陸剛柔相濟的做法使蔡當局不致於迅速滑向「法理台獨」的深淵,確保了兩岸和平穩定的基本格局。

二是以大國外交鞏固國際社會的一中框架,妥善處理臺灣涉外事務。其一,強化一中框架的國際認同。我國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話語權、對周邊國家的影響力和與歐美主要大國的議價能力的提升,進一步強化了國際社會對一中框架的體認。特別是大陸以戰略高度主導「一帶一路」、「金磚機制」、亞投行,通過厚植共同認知和共同利益,約束域外國家介入台海,與主要大國共同管控「台獨」,有效反制海外反華勢力與「台獨」的合流。其二,保障臺灣同胞國際參與的合理訴求。馬當局時期,大陸以臺灣人民福祉為計,在不違背一中原則前提下,通過「一事一議」的協商,對臺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世界民航大會等作出因時制宜的靈活安排。其三,在國際上反制「台獨」分裂和挑釁。在大陸堅決鬥爭下,不但「台獨」在聯合國、國際鋼鐵會議、「金伯利進程」會議等國際場合遭冷眼或驅逐,美國國務院網站「下架」「中華民國國旗」,英國、馬來西亞和台「盟邦」洪都拉斯用「中國一省」標注臺灣,極大地限縮了「台獨」的「國際空間’

二、兩岸政治交往取得歷史性突破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兩岸分歧不能一代代傳下去」。五年來,大陸在一中原則基礎上探索兩岸政治對話和分歧解決,推動兩岸政治關係達到新高度,充分表明兩岸中國人有能力、有智慧解決自己的問題。

一是「習馬會」實現歷史性突破。2015年11月7日的「習馬會」是兩岸分裂60餘年以來,海峽兩岸最高領導人的首次會晤,體現了十八大以來大陸對台工作的重心與精粹。其一,重申「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確認兩岸政治定位安排的規範。「習馬會」是雙方就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的實踐和協商對話的範式。這說明,只要不斷維護和豐富「九二共識」和「一中框架」,兩岸關係可以突破羈絆,走向「深水區」。其二,在一中原則下,體現大陸開放、包容和彈性態度。「習馬會」上,兩岸領袖以「先生」相稱等超越分歧的柔性安排,展現了大陸領導人的政治高度、戰略自信和務實創見。其三,面向融合發展,構建制度框架。會上,習近平提出「構建穩定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框架」和「三個有利於」,要「慮善以動,動惟厥時」,彙聚兩岸智慧,探索解決政治分歧,為兩岸兩會搭建經濟社會交往機制設定了方向。

二是建立雙方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聯繫溝通機制。2013年10月6日,習近平在印尼會見蕭萬長時建議,雙方兩岸關係主管部門首長可以見面交換意見。會上,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時任陸委會主委的王鬱琦「不期而遇」,為2014年正式的「張王會」進行先手佈局,啟動了國台辦與陸委會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溝通協商的制度化進程。此後,在習近平關心下,雙方還建立起首長熱線等溝通聯繫和危機處理的常態機制。

三是強化與島內各政治力量的交往與互信。其一,鞏固與國民黨的政治基礎。國民黨下野後,對堅持一中理念和「九二共識」的過渡期黨主席洪秀柱,大陸給予了肯定和支持,維繫了高層會晤機制,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升級為「兩岸和平發展論壇」。習近平以「習核心」身份會見洪,共同確認了兩黨認同一中、反對「台獨」的政治立場。對於繼任的吳敦義,中共也表達了對其堅守和鞏固國共政治基礎與互信的期望。其二,推進兩岸地方交流。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會見了8個「非綠」縣市首長,在兩岸寒冬中為認同「九二共識」的臺灣縣市釋放利多。在臺北市長柯文哲體認「兩岸一家親」和「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前提下,上海與臺北連續舉辦「雙城論壇」,維繫了兩岸城市交流的機會之窗。其三,為島內統派提供信念支撐。2014年9月,習近平對臺灣統派代表予以親切接見和高度讚賞,強調將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受此鼓舞,統派不懼打壓、聲勢愈振,帶動了島內「傾統」民意的復蘇。

三、強化反對和遏制「台獨」的政策力度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台獨」煽動兩岸敵意和對立,必將為禍中華同胞,表明對「台獨」分裂「零容忍」的態度。2015年,習近平的「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引發島內強烈震撼;2016年,又提出了「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劃下不可逾越的國家核心利益紅線。同時,大陸還多管齊下,對「台獨」勢力形成立體高壓打擊,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方向和成果。

一是政治層面,在蔡當局拒絕承認「九二共識」,撕毀兩岸政治互信基礎之後,大陸隨即中止了國台辦與陸委會的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和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機制,讓背信棄義的蔡當局陷入了政治被動。

二是外交層面,在蔡當局重啟兩岸烽火的情況下,削減其「邦交影響力」。近兩年來,岡比亞、聖多美及普林西比島與我複交,巴拿馬與我建交,沉重打擊了臺灣所謂「政治實體地位」和「政權合法性」。

三是法制層面,為因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大陸不斷強化運用法律手段增進維護一中框架的共同認知,依法推進對台工作與和平統一的能力。在憲法統禦下,新的《國家安全法》於2015年出臺,其第11條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與《反分裂國家法》一同構成了大陸涉台法律規範體系的核心,是對「台獨」分裂活動的剛性約束。

四是軍事層面,2016年以來,大陸航母、軍機的繞台遠洋演訓逐漸常態化,呼應「六個任何」並傳遞出以軍事力量作為反「獨」促統保底手段的明確信號,充分表明了大陸的守土意志和能力,對躁動的「台獨」勢力形成了強大震懾。

四、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五年來,在「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和「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政策主張引領下,兩岸經濟社會的雙向、全面交流達到新高度,形成了互利互補、水乳交融的新格局,為兩岸關係注人了新動力。

一是鞏固兩岸交流合作的制度化、規模化。其一,ECFA框架運作良好。兩岸在ECFA的機制化平臺上簽署了23項協定,大幅拓展了交流合作領域,增進了同胞福祉。如今,大陸開通到臺灣的直航港口85個;臺灣近五年出口大陸關稅優惠達565億美元。其二,構建涉台經貿、金融規範體系。圍繞《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定》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兩岸形成了經濟往來的基礎規範體系。「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推動兩岸金融業合作及貿易投資等雙向開放合作」,帶動「台銀西進」的熱潮。在兩岸建立貨幣清算機制後,島內人民幣存款餘額已達3000億元。

二是平臺效應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加上作為國共政策平臺的「兩岸和平發展論壇」、作為企業合作平臺的兩岸企業家峰會和貼近青年基層的海峽論壇,形成四大制度化交流合作平臺。「十三五」規劃重申推進海西經濟區、平潭實驗區等對台合作試驗區的建設,各省市也推出「魯台經貿洽談會」、「重慶臺灣周」等平臺,除便利兩岸資源整合,還通過「體驗式交流」讓更多臺灣青年更理性、全面地認識大陸,感悟兩岸親緣,並通過促進其來陸發展,創造出新的利益和價值連結。

三是擴大臺灣基層受益面並逐步實現「國民待遇」。習近平多次直接瞭解臺灣同胞利益關切,強調兩岸和平發展紅利的分配應聚焦青年一代與一線基層,擴大參與面、增加獲得感。在大陸加快給予台企「同等待遇」同時,2017年大陸對台工作會議提出要為臺灣民眾提供「國民待遇」,在臺灣居民往來大陸免簽注、實施卡式臺胞證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為臺灣民眾長期在陸生活創造條件,如解決憑卡式臺胞證自助購票、值機問題,增加可落地辦理臺胞證的口岸等。

四是兩岸經濟社會往來驅動融合發展。30年來,兩岸經濟社會交流持續走高,近十年兩岸貿易額年均1598.6億美元;2015年,兩岸人員往來達到創紀錄的985.6萬人次。蔡當局即使竭力降溫,也難撼大陸的磁吸效應和兩岸產業一體化的大趨勢。兩岸在物質文化相互滲透輻射中化干戈為玉帛,消弭偏見誤解,厚植共同利益,讓長期由精英主導的兩岸交流格局更多元、根基更牢固;並逐漸形成趨同的市場體系、生活方式和價值圖景,讓被分隔已久的兩岸民眾產生「共同體想像」。越來越多的臺灣民眾搭上了大陸順風車,深度融入「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歷史敍事之中,成為兩岸經濟融合發展的新動力。

(劉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