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新修訂的的士規章對的士司機的影響,有意見憂慮警方即時票懷疑違規的士可能出現誤判,希望當局引入第三方仲裁,完善上訴機制。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凌世威昨日出席論壇時表示,法案建議的士司機五年內累計四次違規被「釘牌」有一定阻嚇作用,但檢控手續由現時的系列行政程序改為即時票控可能產生誤判,希望當局建立完善的上訴機制。
他指的士業普遍讚同安裝錄音設備,他形容錄音設備是的士司機的“護身符”,能保障的士司機權益。至於新法只准公司競投的士牌,他關注未來的士公司採用承包制還是聘請制,希望當局公開資料。
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指出,新修訂的的士規章對於想賺快錢的司機來說較嚴格,但從市民角度考慮,“的士司機違規一次都嫌多”。法律制定的目的不是為了打擊的士業,而是為了維持的士業的健康發展。他認同需要設申訴機制。他建議當局對警方執法制定清晰指引,錄音申訴程序要詳細列明,防止洩露私隱。
律師何金明稱,法案訂明,士司機若不服檢控,可於15日內提出書面答辯。他認為上訴有一定難度,申訴者若要推翻當局行政決定,須具一定的法律知識才能成功。他認為立法會須在這方面多討論。
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希望法案把的士須安裝錄音設備改為安裝錄影系統,以排除錄音系統不能控制的情況,以便保障司機及乘客的權益。至於司機上訴機制,他建議當局引入第三方仲裁,確保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