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駁回議員高天賜 2名兒子涉及郵包販毒案的上訴,維持 2人分別 8年 6個月的徒刑。
議員高天賜 2名兒子高德生和高志明 2016年涉嫌與旅遊巴司機合作從海外郵寄毒品來澳販賣,初級法院判處高德生和高志明分別 8年 6個月徒刑,旅遊巴司機判監 7年 3個月,其中高德生和高志明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合議庭在審理時表示,2人在已證事實中顯示故意程度高,不法事實嚴重,且考慮到澳門社會一直以來都存在著與販毒有關的危及公共健康及社會安寧的嚴重問題,2人並具有跨境犯罪的性質,終院認為並不存在 2人提出量刑過重的問題。
合議庭同時否定 2人提出司警以扣押包裹等手段獲得的證據屬於欺騙等情況,合議庭認為,自從其中 1人從加拿大郵寄包裹開始並在運送的過程中,販毒活動已正式開始,警方的行動並不會導致被告放棄犯罪活動,更不會誘發犯罪活動的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