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改革開放 持續擴大兩岸經濟合作 ——改革開放40周年兩岸經貿發展軌跡

改革開放40年來,兩岸經貿關係發生了巨大變化。從其中幾個主要節點回顧與分析可以看出,大陸持續改革開放是兩岸經濟合作的基礎,也是推動未來兩岸經濟合作持續發展的重要動力。

節點一:敵對的兩岸關係導致兩岸經貿中斷

1949年5月,國民黨當局在臺灣頒佈「戒嚴令」和「懲治叛亂條例」,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起在臺灣省全境(含臺灣本島、澎湖群島及其他附屬島嶼)實施戒嚴。該戒嚴令共持續了38年又56天,是史上持續時間最久的戒嚴令,直到1987年7月15日才被宣佈解除。「戒嚴令」和「懲治叛亂條例」嚴禁臺灣人民與大陸有任何形式的交往,在經濟方面,則嚴格禁止兩岸經貿往來,違者以「資匪」「通敵」「叛亂」等罪名予以處罰。

由於島內人民的實際需求,兩岸經貿在極個別領域以曲折的方式頑強維繫下來。如臺灣從大陸之外的第三地間接輸人臺灣無法生產的大陸中藥材,主要通過香港轉口,少量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國。1954年至1963年間的貿易統計數位顯示,臺灣每年自香港輸人中藥材的平均金額為197萬美元。總的來說,自1949年起,兩岸經貿關係基本處於隔絕狀態長達30多年之久。

節點二:改革開放重啟了兩岸經貿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將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重大決策,同時大陸對台政策也進行了大調整。1979年祖國大陸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提出了解決臺灣問題新的方針與政策。隨之,大陸採取了一系列舉措,啟動、啟動了兩岸經貿關係。

大陸邁出的第一步是推動海峽兩岸商品的雙向流通。1979年5月,國家外貿部頒佈了《關於開展對臺灣貿易的暫時規定》,兩岸長期緊閉的貿易大門逐漸打開,兩岸經貿關係開始由過去大陸商品經香港輸台的單向貿易轉為開放臺灣貨物經香港輸往大陸的雙向間接貿易往來。為快速啟動兩岸貿易,大陸的第二步是推出免稅等特殊舉措。1980年6月,商業部頒佈《關於購買臺灣產品的補充規定》,向臺灣購買日用品如布料、電視機、電扇及自行車等,只要有臺灣的產地證明,或船隻由臺灣直接開往大陸,或產品是臺灣製造,即可免稅進口,同時臺灣商人購買大陸商品,不但優先供應,並有八折以下的優惠。在上述兩大政策刺激下,兩岸貿易快速增長。1979年至1981年間,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額由8000萬美元增至4.87億美元,增加了5倍,平均每年遞增146.7%。在兩岸貿易的帶動下,台商對大陸的試探性投資也拉開了序幕。1983年,深圳、泉州等地陸續出現了臺胞投資企業。為規範市場,1981年5月1日起,大陸取消對臺灣產品進口免稅的優惠待遇,並徵收調節稅,但一般還有低於關稅10%以上的優惠,兩岸貿易增長勢頭轉緩,進入正常發展軌道。

同時,大陸經濟體制改革初見成效,經濟發展出現良好勢頭。伴隨大陸經濟的迅速發展,臺灣商品輸往大陸的數量也明顯增加。1984年底,兩岸經香港轉口貨值達5.52億美元,較上年增長91.7%;其中臺灣貨物輸往大陸為4.25億美元,增幅高達132.2%,大陸輸台則有22.1%的增幅,達1.27億美元。1987年7月,臺灣當局面對兩岸轉口貿易迅速發展的事實與島內工商企業界的強大壓力,宣佈開放部分礦土砂石、獸毛等27項(後又增至30項)農工原料自大陸間接進口。至此,兩岸經貿在經歷30餘年的高壓禁止及半遮半掩的默許後終於取得初步合法地位。

節點三:鄧小平南方談話推動兩岸經貿關係再上層樓

1992年鄧小平同志的南方談話推動了改革開放第二波浪潮。1994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大陸引進台資工作初步形成由有關經濟法律法規組成的法律體系,臺胞投資者在大陸投資享受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台資企業在稅收、進出口經營管理等方面與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和外國投資者在大陸投資興辦的企業一樣有了法律保護。1994年4月,國務院召開了首次全國對台經濟工作會議,明確了兩岸經貿交流的性質,即兩岸經貿交流屬於中國主體同其單獨關稅區(臺灣)之間的經貿交流,納入對外經貿管理體系進行管理。這次會議確定了「積極主動、發揮優勢、互補互利、共同發展」的對台經濟工作總方針。自此,兩岸經濟合作開始進人快速軌道。1996年,為推動兩岸直接「三通」,交通部和外經貿部先後發佈了《臺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和《關於臺灣海峽兩岸間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辦法》。1997年4月起,兩岸各6家航運公司在外國註冊的商船開始航行於福州港、廈門港至高雄港之間,從事轉口貨物運輸,經外經貿部批准的10家貨運代理公司也開始經營兩岸航運貨物代理業務。兩岸試點直航雖屬轉運性質,但畢竟開啟了臺灣海峽之間的直接航行,邁出了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的重要一步。

節點四:加入WTO開創兩岸經貿新格局

2001年、2002年,中國和中國臺北先後加人世界貿易組織(WTO),為兩岸參與經濟全球化和有效利用世界資源、市場、資金、人力提供了重大機遇,也為兩岸經濟深化優勢互補、合作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供了新的和更大的舞臺。

就大陸而言,加人WTO除了加快對外開放步伐,也對內部經濟體制改革起到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從而使經濟發展進一步加速。2001年,大陸對外貿易額為5096.5億美元,2017年達4.2萬億美元,規模擴大了8.2倍。大陸實際利用外資也穩居發展中國家之首,2000年利用外資額為407.15億美元,2017年達1350億美元,截至2017年12月底,據商務部統計,大陸實際使用外資額已達2.0096萬億美元。自2013年至今,大陸對外貿易總額已連續多年名列世界第一,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二。

與此同時,兩岸先後加人WTO,對兩岸貿易也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2003年起,大陸開始成為臺灣最大的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順差來源地。2017年,大陸與臺灣貿易額為2070億美元;其中,大陸對台出口458.3億美元,自台進口1615.4億美元,臺灣對大陸的貿易順差超過1100億美元。此外,2002年,臺灣對大陸投資占臺灣對外投資的比重即已過半,達到53.4%,至今,該比重一直保持在50%以上,大陸成為臺灣最重要的投資市場。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17年9月底,大陸累計批准台資項目101466個,實際使用台資660.7億美元。按實際使用境外資金統計,台資占大陸累計實際吸收境外投資總額的3.6%。

隨著兩岸先後加人WTO,兩岸宏觀市場環境更為寬鬆。大陸逐步取消了對外資企業國產化比率的限制性措施,逐漸開放金融、保險、電信、商業、旅遊、運輸等行業,各項法律、法規不斷健全,政策措施透明度增強,極大地保障了外商和台商的合法利益。臺灣加人WTO後,在國際經貿規則的制約下,台當局對兩岸經貿「戒急用忍」的限制性政策也有所鬆動,對兩岸經濟合作的干擾有所減弱。

節點五:制度化建設奠定兩岸經貿發展新基礎

進入新世紀以來,兩岸經貿交往的背景有4個根本性變化:第一,大陸已成為帶動東亞經濟繁榮乃至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第二,兩岸先後加人WTO;第三,以大陸為主導推動的區域經濟合作走向制度化階段;第四,內地與港澳先後簽訂《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

2008年前,兩岸經濟關係發展迅速,但兩岸間未簽署任何經濟協議,這一狀況遠落後於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需要,建立兩岸制度性經濟合作或制度性安排已經成為推動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極佳選擇。這一選擇既有助於提高臺灣的競爭力特別是抵禦經濟風險的能力和對經濟調控的能力,也使臺灣有機會分享大陸經濟快速發展的成果,共同創建一個長遠的、共贏的、和平發展的前景。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兩岸先後簽署了23項協議,實現了全面直接雙向的「三通」,並將其納入規範管理。這一系列協定主要分三大類:一是圍繞推動兩岸物流、資金流、人流、資訊流全面、直接、雙向暢通的協議;二是圍繞通過雙向降低兩岸關稅開創不斷降低兩岸商品交易門檻先河的協定;三是圍繞推動兩岸開拓市場、制定產業共同標準、保護知識產權、合作研發生產等方面的協定。這些協議的簽署使兩岸共同搭建了兩岸經濟一體化制度框架,為推動兩岸要素流動方而的無障礙化進程、為兩岸經濟在更高水準上的進一步合作獎定了重要的制度蕋礎。

2016年5月以後,民進黨重新上臺,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不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破壞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使兩岸關係面臨更趨複雜嚴峻的態勢。然而,一直在風雨中前行的兩岸經貿關係已具格特有的運行規律,積蓄了抵禦風險的能量,臺灣民間對國際大勢、對大陸經濟的發展也有清醒的認知,兩岸經貿關係仍持續發展。

節點六:構建新時代兩岸經濟合作平臺

當前,中國經濟已經進入歷史轉折時期,大陸不會再單純追求經濟總量、經濟增速,而是更加重視經濟、社會、環境等方而的均衡發展,實現更高品質、更高效率、更加公平的發展,由「重視數量」轉向「提升品質」,從「規模擴張」轉向「結構升級」,從「要素驅動」轉向「創新驅動」,將全力落實包括「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建設、「中國製造2025」、人民幣國際化等舉措,走出一條新的經濟增長道路。在這個背景下,兩岸經濟合作也須轉人更高層次的合作,也只有跟上大陸新一輪的改革開放,兩岸經濟合作才會有更大的空間。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新時代一系列促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的重大政策舉措。其中,關於加強、深化、擴大兩岸經濟合作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大陸為臺灣同胞謀福祉、辦實事的誠意。在今年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廣東團會議時明確指出,「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點出了大陸經濟發展新階段的關鍵支點。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2018年2月28日,國台辦、國家發改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公佈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此次相關舉措與以往「資金為主」「企業為主」「市場為主」有所不同,更多是向「分享」「擴大」方向發展,即分享和擴大兩岸經濟由大陸新一輪改革開放帶來的新的發展機遇,因此31條措施中更多向「以人為主」「以創新為主」傾斜,這是構建新時代兩岸經濟合作平臺的重要基礎。臺灣業者在積體電路、梢密機械、精細化工、生物科技、精緻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具有較強競爭力,但由於市場、資金和人才所限難以擴張、發展。新平臺的建設將有助於台企臺胞更為直接、深人地參與到大陸經濟建設之中。31條措施為台企臺胞提供與大陸企業、大陸同胞同等待遇,例如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等。台企臺胞只要抓住新機遇、開拓新思路,就能在大陸打拼出一片新的商機。現今區域經濟一體化仍是進行時,單打獨鬥、閉門造車勢必被邊緣化,唯有進行跨區域、跨產業、跨領域的深度融合。台企臺胞只要找淮路徑,積極融入大陸現代化建設進程,就有機會實現企業的轉型升級和大發展,有機會成為中國和世界一流企業。同時,台企臺胞也將在直接參與國家經濟建設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收穫實實在在的自豪感。

(曹小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