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殘疾可領社保殘疾金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修改《社會保障制度》法案,法案生效後,將取消“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政府將安排該項津貼的受益人轉為領取社保制度的殘疾金。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社會保障制度法案,先天性殘疾人士將可申領社保殘疾金。

在審議過程中,議員梁孫旭關注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生效期為7月1日,而新意見書建議延至10月1日生效,他希望政府說明會否設有追溯期。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時稱,法案生效日期雖然延10月1日,但社工局會在7月上旬發放第三季的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因此沒有一位受惠人會受到影響。在這3個月期間,亦方便社工局將所有受惠人資料及宣傳模式轉移至社保基金。

譚俊榮表示,政府認為有需要延後至 10月 1日生效,相信不會影響運作,臨時殘疾補助津貼亦是以每 3個月為 1季發放。7至 9月臨時殘疾補助津貼即將會在 7月上旬發放,社工局會在法案生效前,把所有現時受惠人的資料轉移到社保基金,他強調無任何一位受惠人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