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注視「禁五星紅旗公投案」聽證會

台灣地區「中央選舉委員會」官網的「視頻單元」昨日發出通告,「中選會」將於今日上午九月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舉行對劉矅華所提「禁五星紅旗公投案」的聽證會,並進行現場直播。不過,在註明「自動播放」的同時,卻又聲稱「這部直播影片的聊天室已停用」。可能是擔心收看這個聽證會全過程的兩派對立觀眾發生激烈「對罵」,而作出的顯然是「妨礙言論自由」的決定。當然,劉曜華所提「禁五星紅旗公投案」,本身就是戕害言論自由的行為。或許,就連由「獨派」人士陳英鈐主掌的「中選會」,在經歷「放水」由「獨派」團體發起的「台灣正名參與二零二零東京奧運公投」,先後遭到國際奧委會高度,及也是由「獨派」人士掌控的台灣地區「教育部」及其轄下的「體育署」以至「外交部」連接「打臉」後,對該項也帶有強烈及敏感政治色彩的「公投案」,也不得不謹慎起來。

據「中選會」制定的「全域性」《公民投票聽證作業要點》規定,舉行「公投案」的聽證會的目的,是在提供「公投案」提案人的領銜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提出證據及發問的機會,以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的領銜人進行必要的補正。聽證會由「中選會」主委或其指定之人員、學者、專業人員擔任主持人。

聽證會倘是開放民眾出席的(按此表述,可能會有某些聽證會不開放民眾旁聽),得視場地大小限制參加聽證人數。

提出「禁五星紅旗公投案」的劉曜華,是美國佛羅里達大學都市與區域計畫博士,現任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專任副教授,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苗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台中市政府都市計畫的委員曾任「獨派」團體「北社」的社長。二零一四年的「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提名的台中市長參選人林佳龍當選後,提出三名副市長的選才標準,必須具備「對都市計劃、交通產業發展有專長」、「擅長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條件。由此,林佳龍屬意在選前積極協助他推動市政建設、擅長都市計劃的劉曜華出任其副市長,但不知為何後來卻沒有成事。

預料劉曜華將會在今日的公聽會上,振振有詞地拋出其所謂「理由」。而反對該「公投案」的自認為「利害關係人」及旁聽者,也將會以「擺事實,講道理」、「說清楚,講明白」的態度,指出「禁五星紅旗」的荒謬性及危害性。現在尚不知道的是,陳英銘是否也能會像上次的「台灣正名參與二零二零東京奧運公投案公聽會」時那樣,壓抑自己的「獨派」立場情感,「公事公辦」也是以自己的法學專家冶法的嚴謹思維定勢,並將「憲法」的位階置於「執政黨」的「黨綱」之上,實事求是地指出「禁五星紅旗公投」的「違憲」性及不可行。

實際上,關於是否能夠公開懸掛五星紅旗的問題,台灣當局早已有定論。自從「大法官會議」作出「修憲文」,確定「主張共產主義和國土分裂」,都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亦即只是口頭及文字宣揚,不付諸行動,就不違法,倘是禁止,反倒是「違憲」,《國家安全法》和《人民團體法》也隨之跟進,刪去「不得宣揚共產主義和國土分裂」的條文之後,固然是讓「台獨理論」和「台獨」團體大行其道,但也卻讓標名為「共產黨」的政黨(不論真假)的政黨名正言順地登記成為合法政黨。因此,「五星紅旗」可以合法懸掛,「統派」團體舉辦相關活動時,就高舉五星紅旗和播放《東方紅》、《我的祖國》,甚至舉辦升旗儀式。五星紅旗還成為「統派」團體反擊向大陸遊客發放傳單的某些邪教團體的「心理震懾武器」。

在國際場域上,五星紅旗也成了台灣漁民的「護身符」。一些漁民出外打漁,遇到某些國家的漁政機構或海警機構查緝時,就懸掛起五星紅旗,而往往能躲過檢查。更甚的是,某些科研性質的台灣地區公務船,在到有爭議的海域進行科研活動時,為避免對方的公務船實施干擾,也乾脆懸掛五星紅旗,即使是避免不了騷擾,其程度也比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要輕一些。

「法務部長」邱太三,雖然是民進黨「新潮流系」的骨幹,在「統獨」問題上信守以「新潮流系」主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但他畢竟是司法官出身的法界人士,對「依法」的觀念較強。因而當有民眾在「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動進行提案禁止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的連署時,他回應指出,懸掛五星紅旗屬於言論自由,而提案人主張懸掛五星旗的行為就是等於「分裂國土」並應施以刑罰,則顯然逾越「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規定。

既然如此,劉矅華的提案,就是「違憲」的。陳英鈐也應該參考邱太三的觀點,並結合自己指出「台灣正名參與二零二零東京奧運公投案」的不適法性及不可行性的經驗,實事求是地指出「禁五星紅旗公投案」的「違憲」性及不可行性。

「禁五星紅旗」除了是涉及「違憲」的政治問題之外,還在實務上存在著不可行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倘「公投案」獲得通過,台灣當局就必須根據其內容進行立法,禁止懸掛五星紅旗。倘此,在台灣地區舉辦的任何國際性或區域性、綜合性或單項性的體育比賽,大會的所有文件都不得標示五星紅旗;大會的開閉式的入場式,以及頒獎禮的升旗儀式,都不得使用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當然不會接受這個屈辱的規定,必然會拒絕參賽。如果沒有「金牌大戶」中國隊的參加,該運動會必將失色,沒有任何意義。正因為如此,台北市和高雄市籌備國際性或區域性的運動會時,就因擔心中國隊抵制而導致運動會失去光彩,而專程到北京輸誠,就連民進黨「新潮流系大姐大」陳菊也不敢怠慢。

更嚴重的是,在奧運會等國際性或區域性的運動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以五星紅旗為隊旗,中華台北隊以五環梅花旗為隊旗,這是國際奧委會及亞洲奧委會等國際性及區域性體育組織規定的。倘在台灣地區舉辦的區域性運動會,執行台灣當局的法律規定,禁止五星紅旗,就將必然被這些區域性體育組織視為違反其規定,取消其主辦資格。那麼,蔡政府連僅有的「參與國際活動」的機會,也將會被剝奪而流失。

劉曜華在與民進黨中央黨部高層聯絡,要求對該「公投案」提供協助,動員黨工們參與連署,但遭到部分黨工抵制的信息曝光時,社會輿論曾一片嘩然,而民進黨中央只得連忙解釋,這是應「友人」的要求而作,並非是民進黨中央的項目。如果作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手下的陳英鈐,踐踏蔡英文「維持現狀」的政策取向,就將會「拍馬屁拍到馬蹄子上」,吃不了兜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