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議員繼續關注塔石大三巴周邊交通臨時措施、新巴士服務合同續約、交通規劃、道路工程監察等民生問題。
立法會議員林玉鳳昨日在立法會上作議程前發言時表示,塔石大三巴周邊交通臨時措施應考慮恆常化為了配合新馬路的下水道重整工程,近日塔石及大三巴周邊實施了一系列的交通限時管制,禁止旅遊巴在下午四點半後至第二天九點半前行經西墳馬路及駛入高園街。長遠而言,交通局、旅遊局也應加緊合作,改善高園街往塔石廣場的步行設施,鼓勵、引導旅行團多使用路面較為寬闊的瘋堂、和隆街一帶,避免遊客擠擁在狹窄的西墳馬路。而且,當局也應汲取是次經驗,研究更多的旅遊巴出行時段及分流措施,將來新馬路工程完成後,更可研究在內港一帶新增落客點,分擔高園街至西墳馬路的道路壓力,從而理順全澳路網,疏導車流。
何潤生議員表示,本澳三間公共巴士公司的服務合同將於本月31 日到期,澳巴與新時代兩間巴士公司亦宣佈於合同期滿前可完成有關合併程序。促請有關當局盡快做好新巴士服務合同續約的各項細節安排,並儘早向社會公佈相關事宜。他並認為,現時巴士合同中有部份條款制約了巴士公司調度班次的彈性,建議未來透過嚴謹的監察機制,優化巴士調度模式,加強彈性處理以應對特發的交通實況,讓巴士公司可在繁忙時段更具靈活性調動巴士班次,適時增加運力疏導乘客。 鑒於“公交優先”作為當局陸路“一核兩面三圈”整體交通運輸政策的核心,他促請特區政府重新檢視及優化現有巴士路線佈局,調整路權分配,確保巴士路權優先,提升巴士營運效率和服務質素,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巴士資源,解決居民和旅客長久以來所面對的“搭車難題”。
胡祖傑議員表示,澳門交通規劃是澳門總體城市規劃的重要部份,建議在制定交通政策,以及參考鄰近地區及先進國家經驗,改造現有道路網及發展新區的同時,可考慮人車分隔之原則,地下空間之使用,把路面使用權歸還行人,美化周邊環境,減少車輛的污染,讓巿民樂於步行,循序漸進,放棄駕車;. 配合新填海區的發展,構建環狀及十字方形的交通網絡,並對道路改善進行科學性改造;. 在有條件的十字路口,多規劃車輛使用地下化穿越通道,在行人優先、保持車流的暢順的同時,也兼顧城市景觀。
梁安琪議員表示,社會一直以來對道路工程均給予不少意見,以及根據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當局應檢討和完善現行協調機制,與相關公共事業機構共同制定聯合施工計劃,探討如何做到有效的聯合施工,如令開挖的坑道足以進行所有申請人的工程,一次過修復整個路面,以減少在同一地區重複挖掘的現象,而民署作為道路工程協調部門的主要機構,政府應給予其具備足夠的權力,督促各相關的機構及部門根據原定的規劃執行既定的政策及工程。此外,並要加強對道路工程進度的監察,清晰並及時公佈相關道路工程的進度,制定並執行相關罰則,保證工程有序如期完成,確保道路工程對居民造成的影響減到最低。
鄭安庭議員表示,政府近年來一直通過在形式上優化、簡化以及電子化的方式提升行政效率,但欠缺從根本上檢討部門間的協調問題,依舊是以“教條主義”的方式各自為政,所謂的“優化改革”亦不會有實質的成效,甚至會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以及社會經濟發展。希望政府除了從形式上優化之外,亦應跳出固有思維,從程序設置及制度上勇於求變,實現特區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