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逸園賽狗公司的代表律師早前接受澳門葡文媒體訪問時表示,逸園會在7個工作天內領回格力犬,並將有其他安置方案,但未有具體交代,只強調不會將格力犬運離澳門。
該批格力犬暫時由澳門民政總署接管,並與多個當地動物保護團體義工合力照料,據悉狗隻情況良好,部分生病或受傷的狗隻會得到治療。澳門愛護動物協會主席馬浩賓在社交網站發文,稱如逸園堅持領回格力犬,將會阻止事情發生,又呼籲愛護動物人士關注事件,最終能讓格力犬安度餘生。
根據澳門《動物保護法》,如逸園未能在民政總署作出通知及公布後7個工作天內領回有關動物,將被視為棄養,會被檢控,每隻遺棄動物可被處罰2萬元(澳門元‧下同)至10萬元,即逸園有機會被罰款1000多萬至53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