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飛機老鼠遊飛機河,得手後到路氹大型商場碌卡消費後即日離境。司警去年7至8月接獲兩宗報案,兩名事主信用卡被盜後消費,涉及金額超過15萬。
司警稱,兩名內地事主分別在去年7月和8月搭乘北京飛往本澳的航班上,被人偷取現金與信用卡,其中一名事主損失3張信用卡,被盜用3萬多元澳門幣;另一名事主被偷取7千人民幣現金,以及信用卡被盜用12萬元澳門幣。
司警表示,警方在接報調查後鎖定嫌犯身份,並掌握證據證明嫌犯與最少一名在逃的同夥,先在飛機上偷取事主的財物,然後利用事主的信用卡在本澳路氹某購物中心購買電子產品、化妝品、名牌衣物等貴價品,及後即日離開澳門。
至上週六(9月1日)上午嫌犯經泰國飛往本澳的航機入境,後在下午離境時被警方截獲,司警在其身上搜出4張來歷不明的銀行卡,以及1100美元和數百元人民幣。嫌犯否認犯案,拒絕交代案情。
該名嫌犯姓李,男,48歲,內地居民,報稱商人。警方昨日以盜竊罪和巨額濫用信用卡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並繼續追查在逃同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