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公署成績斐然也有進一步改善空間

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新任特派員沈蓓莉,已於日前抵澳履新,並於前日舉行到任酒會。她在致辭中承諾,外交公署將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與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攜手努力,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涉澳外交工作的探索與實踐,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大力支持特區開展對外交往,全力服務澳門同胞和特區發展,不斷譜寫涉澳外交工作的新篇章。

從公開發表的沈蓓莉的履歷看,她長期在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工作。在來澳前,是部長助理兼辦公廳主任;而特派員是副部長級,應是晉升了。湊巧的是,鄭曉松在升任澳門中聯辦之前,也在中聯部工作,是副部長,因而也是升了一級。由於兩人有著兩年多的同事經歷,互相熟悉,這對開展工作及互相配合,有較大好處。因為國務院賦予澳門中聯辦的其中一項職能而且還是第一項職能,是聯繫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澳門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澳門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澳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下的地方政府,但作爲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政區域,因其所處的特殊地位,于是就有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需要處理。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處理外交事務的政府機關。外交部有權代表國家貫徹和推進我國的對外政策,協調處理我國與世界各國的友好關係。因此,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就應當由外交部全權處理。

為了方便外交部處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外交部在澳門特區設立特派員公署,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與澳門特有關的外交事務。特派員公署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澳門的三個正式單位之一,另外兩個分別是澳門中聯辦和解放軍駐澳部隊。按照國務院的有關文件通知,特派員公署的主要職責是:協調處理澳門特區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事宜;協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澳門特區設立辦事機構問題;協調處理在澳門特區舉辦政府間國際會議事宜;處理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區的適用問題;協助辦理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區與外國談判締結有關雙邊協定的事宜;協調處理外國在澳門特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它官方、半官方機構的有關事宜,辦理有關領事業務。

從特派員的官階及外交公署的編制、規模看,其具有副部級的位階,與中國駐美、俄、日、英、法、加、朝、韓等大國的大使館平級,因而可見中央對澳門特區的涉外事務的高度重現。但外交公署與大使館有區別,畢竟澳門是中國的領土。在一定程度上,是從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辦事處轉制過來。實際上,澳門回歸時,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辦事處就有一些成員及職員,被調派到外交公署工作,其中一些人後來也擔任了中國駐某些葡語國家的大使。

正是因為此層關係,外交公署初期的敏感性就極強。比如,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美國總統克林頓在卸任前,簽署了《美國--澳門政策法》。翌日中午十二時,外交公署政策研究室主任兼發言人田廣鳳就發表抗議聲明,比中國在美國先後頒布《台灣關係法》、《美國—香港政策法》、《美國--西藏政策法》時的反應,要快得多,甚至早了一個多星期。

而且更令人感到驚訝的是,田廣鳳代表外交公署發表的抗議聲明,比外交部發言人朱邦造發表同樣內容,連標點符號也一模一樣的抗議聲明,早了四個小時。據說,是因為美國駐華大使館及美國駐香港的新聞處,都是下午四時下班。如果按步就班,在外交部於下午四時舉行的記者會召開時才發表,美國駐華大使館就只能是在翌日上班後才將此信息傳饋回華府;而在香港的美國新聞處,卻已在前一天將本澳報章的反應,尤其是某「權威」報章的正面反應,傳饋回華府。外交部擔心將會令美國政府誤判,以為中國的對美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指令外交公署搶先作出正式的反應。因此,田廣鳳不但是比朱邦造提前四個小時發表外交部的抗議聲明,而且還主動將其以傳真方式發給香港的美國新聞處,以避免華府接收錯誤信息而導致誤判。

外交公署在將近十九年來,為履行職能,做了大量的工作,恪盡職守。而且,還做了一些「額外」工作。在早期,由於信息接收及傳遞手段不如現在般方便及迅捷,而且外交部每日需要研究的世界大勢及各國外交政情的工作就極為繁重。外交公署就充分利用澳門接收台灣資訊較為方便的有利條件,主動進行對台灣當局的涉外事務的研究工作,以減輕外交部的負擔。

尤其是在近年,根據形勢的發展,廣泛地深入學校和社團,向青少年學生和各界居民,宣導國家的外交成就,國家對澳門特區涉外事務的政策。這是維護中央對澳門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維護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安全的利益的盡責作為。

不過,以「精益求精」的嚴格要求相比,外交公署的工作還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其中一個重大的任務,就是在以往已經做出很大成績的基礎上,繼續努力,爭取更多的國家尤其是美國等大國,向澳門特區護照提供免簽或落地簽待遇。

這有兩個比照口徑,一是向香港特區護照提供免簽待遇的國家,比向澳門特區護照提供同樣優惠的國家較多。二是向部分澳門中國公民持有的葡國護照(國家稱為「旅行證件」)提供免簽待遇,比持澳門特區護照提供免簽待遇的國家為多。

前一個問題雖然讓澳門特區居民的「大香港小澳門」心態難消,但畢竟都是同屬一個中國,因而在政治上的差異不大,「歧視感」不強。但仍然應當繼續努力,為澳門特區護照爭取到更多的國家提供免簽待遇。

後一個問題則是可能會產生嚴重的政治問題,導致國家尊嚴受損。因為這將導致部份澳門中國公民,為出外旅行方便,而持用葡國護照,放棄澳門特區護照。這等於是在出外旅行方面,還未能完全反映中國政府已經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而且,中國外交部近年加大對在外國的中國公民的保護力度,但倘是遇到有需要扶助的澳門中國公民,持憑的卻是葡國護照,如何處理?這是一個尷尬的問題。

另外,必須加強對外國在澳門開設的榮譽領事館的管理工作,杜絕冒牌的「榮譽領事館」現象。幾年前,澳門就曾有人鑽空子,聲稱自己是當時與台灣當局有「外交關係」的岡比亞的「榮譽領事」,並私設立「榮譽領事館」,從事該國護照的推銷活動,並持續在一家可在內地發行的「權威」報章刊登售賣該國「居留權」的廣告。此等咄咄怪事,今後不應該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