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應與時迸進盡快完善引進人才機制 劉紹滿

自從廉署踢爆貿促局在重大投資移民、技術移民多年來存在種種漏洞及公職人員涉嫌違規之後,在當局在立法會作新一年度的施政報告會議上,無論是民主派或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轟炸」得最為熱議的問題之一,就是未來人才引進的問題。當局也應痛定思痛,迎合本澳社會發展需求,有必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堵塞重大投資移民、技術移民的漏洞,提高透明度,避免黑箱作業,推出適合本澳所需,配合國家移民政策,仿效附近地區的機制,開闊思路與法制鬆綁,創設條件引鳳來儀,透過嚴謹且透明度的政策,吸引真正優才助本澳發展,彌補人才資源不足的問題,相信社會會樂見其成。

眾所周知,全球化進程日益加快,人才爭奪不再局限區域性,而是全球爭奪,當下全國各地都在「搶人大戰」如火如荼地出臺政策爭奪人才。唯獨澳門仍在「坐井觀天」,遲人一步。特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契機,打造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建設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的歷史機遇,需要盡快聚集各類優質人才,但是,本澳人才引進政策較灣區城市滯後。對此,有專家認為,人才流動壁壘的突破是大灣區人才創新發展的關鍵。尤其是在粵港澳地區建設上,澳門特區具有「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自由港的貿易優勢、建設「一中心,一平臺」的定位優勢等,但在發展過程中澳門自身的短板也逐漸凸顯,人才緊缺是澳門經濟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其實,有立法會議員日前則指出,本澳自九五年實施投資居留政策,除置業移民項目已中止,其餘兩項即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仍保留,且近廿年未有完善制度,在缺乏明確的審批標準和嚴謹的監察機制下,有人藉漏洞弄虛作假,弊病叢生。有議員也認為,社會多年來對重大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均存有質疑,尤其是博彩業開放初期,企業大量輸入外地技術移民,但是否有此需要則成疑。貿促局在重大投資移民審議上欠透明度及完整機制。香港有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但有相對完整的三個程式審批,更凸顯本澳的不足。專業人才不足將制約本澳發展,但應要有公開透明的人才政策。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日前則透露,政府正研究設立包括科技人才在內的優才先導計劃,但仍在考慮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設立類似專責委員會,或由貿促局落實工作。

值得一提就是,廉政公署公佈《貿易投資促進局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調查報告》,指出貿易投資促進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申請時,欠缺嚴謹的審批及查核機制、部分獲批項目投資金額過低或過於側重不動產投資;在審批「技術移民」申請時,存在審批標準欠缺嚴謹、申請人長期不在澳門以及透過虛假聘用取得臨時居留等問題。廉署表示,根據貿促局網站上的資料,在2008年至2017年,該局共收到「重大投資移民」申請574宗,經審查後批准186宗,獲批准臨時居留的人數為410人;同期,貿促局共收到「技術移民」申請5,039宗,經審查後批准3,296宗,獲批准臨時居留的人數為5,376人。在調查中,廉署發現存在申請人報稱的公司實際沒有運營或停止運營、報稱的公司地址丟空多時或挪作他用、報稱的公司電話無人接聽或停止服務、網上無法查到報稱公司的任何資訊等情況。廉署認為,作為負責審查「重大投資移民」申請及建議批准的部門,貿促局實有責任核實申請文件的真偽及對項目的落實進行巡查,因為這是申請應否獲批的前提,也是公共部門必須擔當的義務。廉署調查發現,貿促局在審批「技術移民」申請時,存在審批標準欠缺嚴謹、申請人長期不在澳門等問題,而且出現透過虛假聘用取得臨時居留許可的情況。廉署在調查中發現,有的申請人在公司擔任的職務存疑,有的申請人欠缺高等教育學歷,有的申請人只列舉自己過往的工作經驗,但並未提交任何證明文件,貿促局在未加核實的情況下,便在意見書中直接引用申請人自稱的工作經驗及年資,並以此作為建議批准「技術移民」申請的依據。對於存在申請人從事的職業不屬於「專才」範圍的情況,廉署認為不應該批准其「技術移民」的申請,否則將會模糊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與外地僱員兩者之間的界線,背離透過「技術移民」為澳門吸引專業管理及技術人才的初衷。廉署認為,「技術移民」的申請人應身在澳門,服務於澳門的企業和機構。如果申請人能夠身處外地為澳門企業工作,則普通的工作聘用已經可以達到目標,無必要申請澳門的臨時居留。「技術移民」申請人長期不在澳門,有違吸引專業管理及技術人員促進澳門經濟及社會發展的立法原意。廉署表示,公眾對「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缺乏瞭解,多年來貿促局也很少主動在澳門進行宣傳。廉署認為,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申請時應嚴格把關,但不代表可以將政策和相關的資訊「收收埋埋」,否則難以實現吸引外來資金及人才的目標。只有最大限度確保申請程式和審批結果的公開透明,才能防止審批過程中出現不規則甚至違法情況。目前周邊地區正在上演「搶人大戰」,澳門應利用並優化現有的「技術移民」政策,使引入外地專才與培養本地人才產生協同效應。廉署認為,不能因為現在「技術移民」審批中存在一些問題,便質疑制度的成效甚至否定制度的意義,因噎廢食或是「斬腳趾避沙蟲」;澳門的發展不能排斥引入外地專才,在人才政策方面抱著固步自封或是「塘水滾塘魚」的態度,無異於主動放棄自身的競爭力。廉署建議,貿促局應對「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審批程式加以完善,建立相關個案的查核機制,以及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特區亦應適時修訂行政法規,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這正所謂有俗話所言的「一石激起千層浪」。 對於廉署早前公佈「貿促局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調查報告」,指貿促局在相關移民申請時,欠缺嚴謹審批及查核機制,未能為澳門引進「真專才、真產業」。有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日前則認為,政府應將相關的移民審查撥歸人資部門,同時制訂公開透明的審批標準,避免個別部門裁量權過大。貿促局職能範圍基本是貿易促進發展和會展等方面,不屬於人才方面的領域,對於處理「重大投資移民」還算脗合,但對審批「技術移民」未必能夠做到精準對位。特區政府應研究兩項移民政策是否應該區分,長遠「技術移民」應交勞工局或人才發展委員會負責,研究清楚澳門究竟需要那方面的人才,才會更對位,亦要設評審委員會,增加審批的公平性。針對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存在漏洞,政府透過制訂六個審批標準,及「五行業十工種」的引進人才制度清單。但仍缺乏客觀指標及數據,如標準中有否針對本澳就業的發展需求、需要聘用多少企業人才等,都必須有客觀的計劃和標準,讓審查部門可按章辦事;避免個別部門在審批時存在過大裁量權,導致「博大霧」的移民個案出現,促政府盡快公佈相關準則。過往「技術移民」的輸入方式由企業主導,輸入的人未必是澳門所需,亦未必是行業內最「標青」,未來政府避免「技術移民」的輸入由企業主導,所需要的人才應該讓有條件的人去申請,而不是由企業指定要輸入那個人,避免企業任人唯親的方式,確保引進的專才為澳門所需。促請政府盡快透過司法程式,處理過往涉嫌違規的投資移民個案。工聯日前也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填補相關政策的漏洞,並依法嚴懲違法人士,從源頭嚴密把關,讓「人才建澳」的政策真正能發揮其應有的效用。並認為,政府應高度重視報告,覆查近年審批的個案,適時暫緩審批,並根據內容深入調查,若存在違法行為,當局需依法嚴懲違法人士;同時,「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政策目的在於在硬體及軟件上引入有利澳門經濟多元發展的行業與專才,政府需承擔「人才建澳」的主體責任,應全面審視輸入人才機制及措施,盡快科學地優化完善相關政策,因應澳門未來發展所需,精準輸入行業與人才,為促進澳門經濟多元發展作出實質的貢獻。其中,工聯就「人才建澳」的政策提建議建立專才引進計分制度。借鑑外地經驗,按照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資格、技術能力等等,對相關引進的專才進行評分,每年提出引進專才具體清單。且參考外地經驗設立專才引進配額制。

此外,對於廉署所揭發有關貿促局的移民審批問題,令坊間原本認同的好政策好方法成為有法不依、成為政策的漏洞,成為有心人或別有用心之士濫用,導致「技術移民不技術、投資移民變買樓」的情況,令人惋惜。有立法會議員日前則批評貿促局沒有嚴格的跟進機制,並無監督申請者是否有真正落實其投資計劃。有議員指出,有商界人士曾質疑有申請者是真正專家且本澳需要人材,但申請技術移民時卻不獲批。反倒有一些申請者只是「掛名」在某些公司任某個職位,卻又獲政府批准技術移民申請,過往就有不少類似的投訴個案,反映制度真正出了問題。當一個制度變得如此粗疏,審批、監管機制都不完善時,就容易衍生成貪腐的溫床,甚至產生違法違紀的問題。毫無疑問,當審批移民的門檻低,過程粗疏,勢必會導致不少不符政策原意的個案「過到骨」,其中更有一些個案涉嫌抵觸法律的要求,涉及人員失職、違法的事情。廉政公署揭發移民審批存在的弊端,當局需要檢視現行制度和機制,以作出完善。當局首要清晰何謂「重大投資」,亦就是要真投資,再是對本澳需要的真人才。還認為一個明晰、嚴謹的計分制是十分重要的。還建議在審批機制上,應設立有不同方面人士參與的評審委員會,這樣不再是只由貿促局內部甚或僅個別官員決定,同時設置基礎門檻等。需要完善制度和機制,這包括限制官員的過大裁量權,及消除隨意性和粗疏狀況。

對於社會各界關注未來人才引進機制方面問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日前則指出,澳門在落實《五年發展規劃》關於培育和引進人才的工作過程中,已有23年的臨時居留制度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由於特區政府近年加大力度培育新興產業,社會對不同領域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為此,已就建立引進優秀人才進行了前期研究並提交了研究報告,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正跟進後續研究。報告剖析現在局限引進優才的問題,包括居住在內地的公民申請來澳定居的法律問題;必須先獲澳門本地雇主聘任才可申請的問題;執行部門未能全面判斷優秀人才的問題;狹義的「通常居住」要求難以吸引全球化的優秀高端人才的問題。報告梳理和綜合各地引進優秀人才的特點,包括把科技人才列作優秀人才引進的重要考慮,在制度設計上重視對口部門設置及甄選機制的安排,在申請條件上不著重申請者必須獲得當地雇主聘任,針對全球化優秀人才「通常居住」要求的判定和靈活處理,以及同樣實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香港特區,在處理內地合資格人才申請的法律安排和務實措施等,建議優化臨時居留許可的有關制度。在評審申請方面,明確有利於澳門發展的元素及優先吸納人才的條件;完善審批機制;定期探討年度優先引進人才的清單。同時,建立與人才發展委員會的協作機制,就澳門發展所需的人力資源需求及審批標準評定,定期聽取委員會意見。在現有評分標準的基礎上,提升評審工作的客觀性和規範化,並對外公佈,提升透明度。研究放寬「獲本地雇主聘用」的特定條件。報告還建議研究設立包括科技人才在內的優才計畫,獲批准的申請人無需在赴澳前獲得本地雇主聘任。一旦獲得批准,申請人可選擇在澳門尋找工作或自主創業。訂定嚴格的審批要求,採取上述的措施提升審批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及透明度。貿促局代局長劉關華日前也指出,局方參考多個國家和地區做法,包括新加坡、澳洲、香港等,提出了評分優化方案。重大投資評分的優化內容分四部分:一是社會安全評估,目的是排除有刑事犯罪前科的申請人;二是最低投資金額,排除金額低於一千五百萬元的申請個案;三是專業部門意見。祇有通過前三部分評估的個案,才可進入對投資項目評分的第四部分,包括:「行業類別」,主要是指符合澳門銳意發展的產業、「對本地勞動市場的貢獻」、「提升行業競爭力」、「提升澳門品牌形象」、「可持續發展」等。技術移民評分的優化內容也分四部分,通過社會安全評估和專業部門意見,才可進入第三部分的個人條件評分,接受行業類別、經驗、專業資格、現職情況和學歷資格分析,申請人獲得國際獎項、或是國際知名的優才,以及符合澳門產業發展需求等,都可按相關成就加分。至於長期措施及修法方面,當局預計於二○一九年上半年開展有關法規草擬工作,並爭取盡快完成,明確臨時居留許可的審批標準、審查機制和確認機制,並增加貿促局調查職能,以更精準地審批及監管臨時居留許可申請。可見,當局已開始做「亡羊補牢」的工作,來改善引入人才資源法律不完善的問題。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即將出臺,大灣區各地都在「搶人才」,而澳門特區更需引進產業發展所需的專才,關鍵是如何能夠引入正確、合適及適量的人才,以及如何適時引進,這幾方面都值得關注及重視的問題。澳門在社會發展基金及配套仍有完善空間,但至於人才,澳門人才引進政策較灣區城市滯後,有必要從培養加引進兩方面加強人才競爭力。特別,現時全球各國對人才的需求甚殷,各類各種吸引人才的政策相繼出爐,目標都是希望有能有才之士能加入有關國家或地區,協助發展當地的產業及培育後續的人才,所以澳門應有政策吸引人才來澳,不是壞事,肯定為澳門未來發展帶來幫助。例如,香港優才計畫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的基本資格,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明檔,證明符合下面所有基本資格,其申請將會即時被拒絶,不獲繼續處理。申請人根據本計畫提交申請時,年齡必須在18至50歲之間;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申請人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證明檔的良好技術資歷、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本澳未來在制訂優才計畫之際可仿效香港的做法。同時,至於梁司長提出的「研究放寬獲本地雇主聘用的特定條件」,則建議應為已被企業聘用屬於專業性的外雇人員,應對其的工作經驗、年資及為社會所作貢獻等設定加分項目,確保已在本澳服務的優秀專業人才不會流失。

因此,人資緊張、人才短缺一直掣肘本澳適度多元發展,未來除了致力培養本地人才之外,仍需因應時代發展需求,不應再關門自守,本澳有必要科學地輸入社會發展所需的優秀專業人才為主,也有必要儘快制訂吸引優秀人才計劃,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設立完善輸才的評分標準、設專責審批小組,更需堵塞過往出現的重大投資移民與技術移民的漏洞,增加相關引入專業人才制度的透明度,以及清晰引進人才的標準,吸引真正對澳門有貢獻的人才來澳建設,來支撐本澳的多元產業發展。同時,也應有措施或政策,讓引得進來的人才能留得住及可安居樂業,為澳門未來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更好發揮澳門「一國兩制」的優勢,利用吸納有用的專業人才建澳,更好更科學的形式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