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突發事件催生外交部發言人

1983年,在當時改革開放的形勢下,為了國家對外宣傳的需要,外交部決定正式建立外交部新聞發佈制度。1983年3月1日,中國外交部舉行首次例行記者會,時任新聞司司長齊懷遠以外交部發言人名義主持記者會並向中外記者宣佈:中國外交部從即日起建立發言人制度。

時任外交部新聞司幹部、20世紀90年代初曾任外交部發言人的李建英回顧了外交部發言人制度的建立過程。

1982年 錢其琛舉行發佈會

外交部建部後,多次以外交部發言人名義就某一重大問題發表聲明或談話,但沒有實體發言人,只是空頭銜,沒有形成制度。

隨著我國外交事業的發展、國際地位的提高、國際作用的增強,逐漸產生了建立發言人制度的需求。20世紀80年代初,外交部新聞司有了建立發言人制度的想法。

1982年3月24日,蘇聯領導人勃列日涅夫在塔什干發表講話,在繼續攻擊中國外交政策的同時,承認中國「存在著社會主義制度」,強調支援中國「對臺灣的主權」,表示願意改善蘇中關係。在中蘇關係政治上對立、軍事上對峙了20多年之後,勃列日涅夫表示了改善中蘇關係的意願。鄧小平注意到講話所傳遞的資訊,認為這為中國調整對蘇政策提供了機會,指示外交部對勃列日涅夫的講話作出反應。

3月26日,時任新聞司司長錢其琛以外交部發言人身份在位於東四的外交部辦公樓主樓門廳舉行了發佈會,對中外記者表示:「我們注意到了3月24日蘇聯勃列日涅夫主席在塔什干發表的關於中蘇關係的講話。我們堅決拒絕講話中對中國的攻擊。在中蘇兩國關係和國際事務中,我們重視的是蘇聯的實際行動。」雖然只有三句話,但向蘇聯傳達了中國也願意改善中蘇關係的資訊,向世界傳出中蘇關係可能發生轉變的資訊。

錢其琛在《外交十記》裏回憶稱:「那時,外交部還沒有正式的新聞發佈會制度。我仍在新聞司司長的任上,正在考慮設立新聞發言人,此事便成了立刻建立發言人制度的契機。」

1983年2月,中央要求外交部和國務院涉外各部門建立新聞發佈制度。一個月後,即1983年3月1日,時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齊懷遠在國際俱樂部舉行發佈會,宣佈外交部建立發言人制度。

1983年 現場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像任何新生事物一樣,發言人制度有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開始幾個月,每週舉行一次定期發佈會,但是只發佈,不接受記者提問。1983年9月,發展為發言人在每月第一周的發佈會上現場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1986年7月,發展為每月在兩次發佈會上現場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1987年6月,發展為在每週記者會上回答記者的提問。1997年,取消了對記者提問次數和記者會時間的限制。2011年9月,開始在每個工作日都舉行記者會。

除了例行記者會外,新聞司從建立發言人制度一開始就建立了電話答問制度,記者可以通過電話向發言人提出問題,新聞司通過電話或發佈會對問題做出回答。2000年,新聞司又設立了發言人值班移動電話,新聞司處級領導在包括週末和節假日在內的每天值班,移動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記者可以隨時與發言人辦公室聯繫。近年,隨著新媒體時代的來臨,外交部又建立了網站,開通了微博、微信,用多媒體手段提供發言人在記者會上的發佈內容和答問,方便了中外記者的報導。

此外,外交部發言人進行發佈和答問的方式也逐漸發生了一些變化。譬如,發言人從坐著發佈和答問,改為站著發佈和答問;從現場交替傳譯,改為1996年取消翻譯;1997年又改為同聲傳譯,這成倍增加了提問和答問時間。

關於發言人的稱謂,一些媒體、一些部門稱「發言人」為「新聞發言人」。思來想去,不知為何在「發言人」前加「新聞」二字。發言人通過發佈資訊和回答問題闡述的是政府在國際問題上的政策、立場、看法和主張,不是「新聞」,記者報導出去才叫「新聞」。在「發言人」前加上「新聞」二字是不確切、不妥當的,正確叫法應該是「發言人」。國際上的普遍叫法也是「發言人」。

(李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