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大會結束 通過《巴黎協定》細則

【香港中通社12月16日電】在經歷了長達兩週的“馬拉松式”談判與協商後,在波蘭卡托維茲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於當地時間15日晚閉幕,各國最終就實施《巴黎協定》的具體細節達成一致。

據報道,2018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閉幕會議15日晚在波蘭卡托維茲舉行。大會主席庫爾蒂卡當天宣佈,近200個締約方一致同意通過一份一攬子協議。報道指,這標誌著本屆大會完成了對《巴黎協定》具體實施規則的制定,該協定曾設定將全球氣溫上升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共同目標。

海外網援引路透社此前報道稱,這場為期兩週的談判被認為是2015年《巴黎協定》達成以來最重要的一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本屆大會前發佈的特別報告指出,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目標是可以實現的,但只有各國政府採取措施、推動變革才能實現。

報道還稱,此次大會的重點任務是完成《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的制定,為2020年以後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打下基礎,留住人類“最後的機會”。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本月2日在大會開幕式上說:“我們承受不起在卡托維茲失敗的代價。”

由於談判多方在部分問題上存在分歧,大會延期一天閉幕。其間,各國就如何計算減排數量、落實氣候資金等議題展開了談判。參與談判的各方對IPCC發佈的報告內容存在分歧,大部分參與國主張“積極認可”這份報告,但美國、沙特、俄羅斯和科威特則認為“登記在冊”就够了,甚至阻撓各方積極認可。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15日指出,此次會議達成的成果文件,其關鍵部分是一個詳盡、透明的框架,目的是在各國間推動建立信任,讓他們意識到所有人都在盡其所能解決氣候變化。據央視新聞梳理,該文件的重要內容包括:各國政府需要在2020年前更新國家自主貢獻目標;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將在2019年9月舉辦的聯合國氣候峰會上,對各國的減排承諾及更新情況進行評估;《巴黎協定》規則手冊獲得通過,各國將遵守同樣的原則來測算和報告各自的氣候行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