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離岸業務法案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廢止離岸業務法案,現有的離岸機構只可按目前經營模式,繼續營運及獲取稅務優惠至 2020年底。

議員李靜儀和高天賜憂慮離岸機構結業將導致相關僱員失業,要求政府交代協助措施。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對離岸機構的問卷調查將於明年(2019年)首季完成,暫時所知部分相關公司將不再以離岸機構身分繼續業務,可見本澳營商環境能為這些公司繼續提供機會,而相關僱員不少是會計等工種,具有求職競爭力。

勞工局副局長陳元童表示,勞工局與貿促局持續出訪相關離岸公司,截至本月14日為止,共出訪72間離岸公司,其中10間已經向貿促局申請取消離岸公司服務準照。另外62間中的3間雖在運作中,但也有計劃結束離岸公司業務。上述13間公司大約涉及30名本地員工,其中4位需要勞工局做出轉介就業。當局7日內會開展首次配對工作,4位員工皆為女性,年齡介乎39至60歲,皆為從事會計及文職,其中1人已經重新就業,其餘3人已經跟進中。

他續稱,還有283間離岸公司計劃最遲明年第一季完成所有問卷調查,與貿促局建立機制,會針對企業與員工會開展專門講座以及收集資訊。另外,當局亦設有員工查詢熱線,截至14日共接到29宗查詢,內容包括相關公司繼續營運情況、公司外僱額過渡、員工培訓課程,本月12日收到一宗關於員工解僱賠償投訴。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在聯合表決聲明中表示,有關法案回應了相關國際組織對本澳的要求。但他們關注法律對一千七百多名相關僱員的就業造成直接的衝擊,認為政府必須認真應對,制訂完善的措施,尤其要保障相關僱員的就業及勞動權益。

他們稱,離岸公司僱員中不乏年資久、年紀較大者,其或擔心難以順利轉工、無奈失業,或憂慮轉工後難以維持現有薪酬福利待遇,影響生計。他們認為政府必須深入瞭解相關僱員的憂慮和訴求,創設在崗培訓的積極就業配對措施,切實幫扶相關僱員,採取綜合措施將法律引發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對於政府早前已接觸四十二家離岸公司,並表示將於明年首季完成餘下三百一十三家離岸公司的訪問工作,瞭解僱員需求,他們希望特區政府盡早完成相關工作,針對相關僱員的不同需求做好具針對性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