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家庭可報名優先入托

【本報訊】社會工作局推出 “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 ,對象為單親、殘疾或長期病患家庭且存在經濟困難的3歲以下幼兒,優先提供受資助托兒所全日班服務,報名期由2019年1月14日至1月24日止。

“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訂明2人家庭收入在澳門幣19,425元,以至8人或以上的家庭總收入上限不超過49,275元符合申請條件(詳閱附表)。合資格的家長可於2019年1月14日上午9時至1月24日下午6時期間,登入社會工作局網頁填寫及列印申請表格;並於1月25日下午6時前,連同申請文件包括: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申請人與幼兒的關係證明文件副本、家團各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家團成員的月收入證明文件副本、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副本(單親、殘疾或長期病患證明),且帶同上述文件之正本以供核對;遞交至社會工作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辦理手續。有關申請並非採取先到先得形式,只須於指定期內辦理申請手續,逾時不作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