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舊建築改酒店 不能影響受保護元素

【本報訊】有酒店業者有意把舊式建築活化成經濟型酒店,讓旅客多角度體驗澳門的歷史文化。就舊建築改建後會否與原有風格不符,文化局代局長梁惠敏受訪稱,每件文物都有自身特色,保護的條件不盡相同。

梁惠敏強調,每宗改建項目在設計前均需申請規劃條件圖,文化局會按照建築物的情況,以及屬於那類文化建築,提出相應的要求,而改建的工程計劃亦需向文化局提交,局方將因應其設計、有否符合對文物要求,以及就其文化價值元素提出保護,發表意見。

梁惠敏稱,現時大部分被改建的舊建築,特別是偏向酒店類,都屬於受保護建築群,最基本是四周立面不能更改,若要改動建築內的樓板,需要提供施工方式和結構計算報告,不能影響或破壞受保護的元素。她透露,今年局方收到數個有意活化舊建築的查詢,局方均會給予初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