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修改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法案。法案建議提高從事保險業務的條件,加強保險人及再保險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制度,亦建議保險人須每季向金管局提交財務報表。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相信該法案將有助政府完善對保險業的審慎監管,最終可更好地保障公眾的利益。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昨日引介時表示,《修改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法案擬引入的修改旨在令規範更符合現今社會發展及國際金融業監管的需要,透過進一步規管保險業務的經營及保險業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從而加強對保險客戶的保障,促進保險業健康穩定發展。
梁維特稱,法案建議提高求取條件,包括擴大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範圍,及延伸對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有關適當資格的要求;提升資本及擔保要求,增加現有保險人及新申請人的資本及設立基金的金額,切實執行穩健經營的宗旨;完善監管,基於現今保險集團架構日益複雜,跨地域監管變得極為重要,故此有必要引入合併監管以強化監管手段;具體規範保險人、再保險人及其他服務提供者的保密義務範圍;更新檔保存方式,按現行法例修訂檔保存期間及保存方式;修訂幹預制度及加強罰則,增加幹預制度的種類和適用情況、加強罰則和優化處罰制度。他相信該法案將有助政府完善對保險業的審慎監管,最終可更好地保障公眾的利益。
議員葉兆佳關注澳門保險市場相對較細,建議政府在法律上加強監管外,增加相應配套措施。梁維特稱,政府對意見及討論持開放態度。他又認為大灣區規劃即將出臺,對澳門保險業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修改制度法案亦有利跨地域的合作和發展,至於三地法律對接仍需很多問題共同克服。梁維特又稱,金融界中有很多新產品,對人才需求大,目前已加強對保險從業員培訓,迎合行業的發展,經財司亦會持續與高校合作培養更多金融人才。
議員陳亦立則關注醫療人員保險情況,他認為保險界有聯合壟斷情況。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守信指,根據數據顯示,醫療服務提供者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生效近2年,去年保險公司對有關的總保費收入較2017年下降6%,但覆蓋投保人數反而增加,反映平均保費有下調,以及保險市場存有競爭。他又指,由於相關保險屬強制性,故法例有就年度保費金額上下限作出監管,保險公司不能收取超過上限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