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的士服務長期為人詬病,政府期望透過立法加強規管、打擊違規行為。當局日前與立法會小組會達成共識,決定在的士法律制度中新增條文,要求在的士內增設錄像設備。昨日出席澳門論壇的嘉賓均贊同修法方向,認為當出現違規或爭執情況,有助還原事件真相,並建議加入更多前瞻性考慮。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淩世威表示,安裝錄影設備則須訂定統一標準,考慮到不少司機已上年紀,若法案獲通過,當局須教導如何操作,並確保設備正常運作。他亦指出,交通部門在立法過程中「一意孤行」,希望日後更多徵求業界及市民意見。
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認為,的士車內裝設錄音及錄像設備,當出現違規或爭執情況,有助還原事件真相。此外,內地人面識別技術先進,本澳法律應更具前瞻性,參考內地“行前啲”,而非見步行步。至於安裝設備的費用,他認為屬政府行為,應由政府出資。而安裝多少支鏡頭都無問題,最重要還原真相,當事人獲公平處理。
澳門電召的士總經理餘健龍支持錄音錄影,認為有助解決遇糾紛時無證據問題。更建議參考杭州、上海車廂內安裝四支攝錄,分別用作監察司機及副駕座、司機及後排座位、行李箱,以及車頭、車尾或車側位置。
對於有意見擔憂的士內錄像會侵犯個人私隱,律師趙崇明認為,的士車廂非純粹私人活動空間,的士向大眾提供運輸服務,並受法律監管,屬謀求公共利益的一種,應可容許攝錄。遇到糾紛還要識別當事人身份,安裝攝錄應以能夠還原事實真相為原則,前後左右都需要顧及。
此外,法案文本建議司機將乘客送到最接近目的地的合法停車地方,郭良順、淩世威及趙崇明均認為需要按本澳實際情況執行,彈性處理。在澳門要找合法停車地方不容易,建議在不阻礙交通的地方,以及非繁忙時段容許的士上落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