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中標望廈社屋工程 羅司:按法院判決執行

【本報訊】建設辦昨日發出通告顯示,建設辦經重新評審合資格標書,決定把暫時停工的望廈社屋第 2期及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判給中國建築工程 (澳門) 有限公司,造價 12.02億元,施工期限 495工作天。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受訪表示,有關判給是按終審法院的判決執行,經重新評審當時合資格的標書所作的決定,有關造價是工程未完成部分的造價,承建商符合條件可申請價格修訂。他又指原獲判給公司不會有任何補償,只是按已完成的工程實量實度結算。

羅立文透露,他範疇目前有50個工程預算超過1億元,今年首季會將這些工程的判給金額、時間、每季超支超時百分比等資料上網,方便社會查閱,特別是超支超過25%的項目會標示成紅色。他強調目前大部分工程已沒有超支超時問題,八至九成是合理超支超時。

據了解,望廈社屋第 2期及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原判給振華海灣工程和成龍工程組成的合營體,但因評標中排名第 1和第 3標書的 2間合營體公司,成員中有相同的股東和董事,並同時簽署了這 2份標書,終審法院於去年 (2018年) 10月裁定存在擾亂正常競爭情況,撤銷工程判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