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管會就職 依法展開選舉各工作

【本報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昨日就職。選管會主席宋敏莉表示,將按照《基本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法》相關法律規定,有序開展行政長官選舉工作。

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就職儀式,昨日下午在政府總部黃廳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柯嵐見證。選管會5名成員先後宣誓及簽署就任狀,終審法院法官宋敏莉擔任主席,委員為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陳子勁、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以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

宋敏莉在儀式結束后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選管會將嚴格按照基本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等的規定,公平、公正、忠誠、有序地開展行政長官選舉的各項工作,覆行職責及行使選管會的權利。

她提到,今屆選管會的工作與上屆一樣,包括管理統籌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的選舉,以及行政長官選舉。雖然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選舉日期已訂在6月16日,法律規定行政長官選舉日與之相隔至少60日,但選管會暫未能回應行政長官選舉的具體日期,有關日期亦應由行政長官公佈。

宋敏莉稱,選管會最快周五上午10時進行第一次工作會議,此後恆常每周一次,並會在會後向傳媒公佈會議內容。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早表態積極審慎考慮參選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被問及倘若賀一誠參選需要進行的程序時,宋敏莉表示,她個人不可揣測賀一誠未來的行動,但法律規定,凡是參選人都需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後,在法定時間內取得選委的提名,然後報名參選,步驟與其他未來參選人一樣。

至於賀一誠若參選是否需辭去立法會主席一職,以及續後的立法會補選程序如何?宋敏莉強調,法律規定倘若議員當選行政長官,在就職日時其議員職務就會解除。立法會的空缺補選屬立法會事務,不屬選管會事務,她不能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