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整體犯罪增0.5% 保安司:治安穩定良好

【本報訊】 保安司昨日公佈指,2018年全年整體犯罪 14365宗,較2017年增加 72宗,增幅 0.5%,而「暴力犯罪」同比大幅減少173宗,下降百分之21.1,「綁架」、「殺人」及「嚴重傷人」等案件繼續保持零案發率或低案發率。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認為,本澳整體治安環境依然持續保持穩定良好。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作“2018年澳門罪案統計和執法工作數據總結簡報”時表示,2018年,本澳警方共開立刑事專案調查案件14,365宗,與2017年比較增加了72宗,微增百分之0.5。而「暴力犯罪」共647宗,較2017年的820宗明顯減少了173宗,下降百分之21.1。

「侵犯人身罪」共2,672宗,比2017年下降百分之8.5。當中涉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或俗稱「非法禁錮」的案件比2017年減少139宗,下降百分之29.8;「普通傷人」減少了212宗,下降百分之12.3;「侮辱」減少了42宗,下降百分之28.6;但「對兒童之性侵犯」27宗,比2017年的18宗增加了百分之50。

「侵犯財產罪」共錄得8,763宗,同比上升百分之8.4,當中「詐騙」罪1,195宗,比2017年910宗增加了285宗,上升百分之31.3;俗稱「高利貸」的「暴利」亦增加了120宗,共568宗,同比上升百分之26.8;「搶劫」及「勒索」,則分別下降百分之3936.1及百分之20.8。

在「妨害社會生活罪」的組別中,共錄得965宗,與2017年相比下降百分之4.7,減少了48宗,其中「將假貨幣轉手」減少68宗,下降百分之22.7,「偽造文件」和「行使他人證件」較2017年分別增加了148宗和減少了4宗,而「縱火案」則上升了百分之16.7,錄得63宗。

「妨害本地區罪」共錄得841宗,較2017年的1,227宗減少386宗,下降百分之31.5,其中「違令」共錄得529宗,下降百分之46.1,而「作虛假聲明」則增加76宗,上升百分之49.7。

針對俗稱「換錢黨」的從事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人士活躍於本澳酒店及娛樂場內外,司法警察局和治安警察局全年共開展913次截查行動,截獲「換錢黨」 人員共3,050人,全部被依法遣返,治安警察局更對其中2,269人依法禁止再入境一年。

2018年的警務行動和偵查行動期間,共有6,218人被拘留及送交檢察院處理,比2017年6,860人減少642人,下降百分之9.4,主要是由於暴力犯罪數量下降,依法以非現行犯拘留嫌犯和需要立即將非拘留嫌犯送交檢察院的個案數量下降有關。

2018年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共61宗,與2017年的45宗增加了16宗,而涉及的青少年共92人,增加了39人。 2018年被截獲的非法入境者共814人,比2017年的1,061人下降百分之23.3。 在治安警察局監察及打擊的士違規行動中,2018年合共檢控的士違規個案6,126宗,與2017年的5,491宗相比增加了635宗,上升百分之11.6。

2018年謀殺案有2宗,這2宗倫常悲劇的受害人和嫌疑人均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案件起因均涉及家庭生活紛爭,其社會根源值得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深思。

2018年縱火案有63宗,當中34宗已經偵破。2018年「對兒童之性犯罪」有27宗,比2017年大幅增加了百分之50。2018年的「詐騙案」由2017年的910宗上升至1,195宗,升幅為百分之31.3,但是,當中較為滋擾市民生活的「電話詐騙」,由2017年的170宗下降至125宗,主要是「冒充內地政府機關人員」由2017年143宗大幅跌至56宗,相信這與警方加大宣傳力度有關。

黃少澤還指出,澳門的治安形勢必然更加複雜,治安風險更高,對執法工作帶來更嚴峻的挑戰,將對治安形勢更加保持高度警覺,積極搜集情報,及時調整警務部署,強化執法意識和應變能力,完善執法支援機制,完備執法手段,更高效應對各種嚴重的突發治安事件,繼續維護穩定良好的治安環境,確保市民的安居樂業,保障今年各項重要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