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兩協調小組 涉養老康復服務

  【本報訊】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設立養老保障機制跨部門協調小組,以及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跨部門協調小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其中,養老保障機制跨部門協調小組職責包括協調和推動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各項措施;定期開展行動計劃執行情況的評估工作,向行政長官提交跟進報告;因應澳門人口老齡化和社會發展,提出養老保障機制優化方案等。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跨部門協調小組職責包括協調和推動計劃各項措施,促進康復服務團體或機構、民間組織及私人實體支持及參與計劃推行;因應殘疾人士及家庭需要,以及社會發展,提出計劃的調整及優化方案等。
  兩個小組均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組長、社會工作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相關部門主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