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柏生:已收校園欺凌報告

【本報訊】 12歲女學生被 9名同儕欺凌事件,教青局局長老柏生表示,有關學校已提交 2次報告,其中對學生處理、復和機制,以及學校預防校園欺凌工作等內容較完整,局方之後會跟進並協助學校落實有關工作。

老柏生稱,欺凌者及被欺凌者均受到傷害,希望他們能在事件中成長。他指出,教青局於去年 (2018年) 派人到鄰近地區及學校,就預防校園欺凌工作取經,並希望可於本澳開展有關工作。

至於魯彌士主教幼稚園校工懷疑性侵案,檢察院已歸檔。老柏生表示,局方會跟進學校報告中對預防機制的落實情況,學校應遵從例如不應由男校工清潔女學生身體等合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