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細則通過社工法 議員關注“一專一制”

【本報訊息】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多位議員關注社工“一專一制”的進程,列席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深信公職局會加快特別職程的進展,社工局亦會提供協助。

對於有不少議員質疑社專會的成員比例及產生方式無在法案列明,如注公職社工和私人機構社工邁向同一專業同一制度的問題,希望政府儘早啟動研究和適時公布工作進度。譚俊榮重申由始至終承諾給予社工專業自主,又指本澳現有 1,113名社工,本澳社專會的人數比例已較香港高;社專會共11成員,5人必須是註冊社工,社工局長不會兼任主席,強調專業自主,不是由當局決定。

譚俊榮表示,沒有把社工定義寫入法案,是由於世界各地不同學派、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概念都不一致,但政府將在日後訂定的社工倫理工作守則中,訂定社工定義,並在特區公報公布,相信會更為明確;另外,法案規定了社專會的成員組成,相信已能涵蓋業界專業意見。

譚俊榮表示,初步構想社專會將下設至少兩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資格評審和操守紀律,而社專會是合議機關,又將訂定社工定義、倫理工作守則以及相關考試等工作;他又承諾日後會公佈倫理工作守則。

至於多名議員希望可拉近私人機構社工與公職社工的薪酬。譚俊榮及社工局代局長韓衛回應指,特區政府透過社工局津貼資助社服機構,由2015年的7億元,到2018年增至逾12億元;民間社工薪酬由1.8萬元至3萬元不等,而2018年社工薪酬平均2.3萬元。譚俊榮又強調目前不會輸入外僱社工。

法案經立法會近3小時討論下獲細則性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