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計數“糊裡糊塗” 物管多收三百萬管理費

【本報訊】廉署年度報告披露,有經屋管理公司在調升管理費時,涉嫌“講大話”呃房屋局,局方又“糊裡糊塗”同意加幅,最終不僅影響公帑的合理使用,更令到其他業主多交管理費。截至去年年底,三棟經屋涉及不合理收費約為317萬澳門元。

報告顯示,房屋局擁有某經屋的366個回報單位,為“大業主”。大廈管理公司於2015年底提出加價方案,建議每個單位管理費由240元調升至316元,由於管理費加幅與工資上漲幅度相若,故局方同意方案。

惟管理公司之後在大廈張貼的公告,卻建議管理費增加至326元,管理公司解釋多出來的10元是天線費,有關解釋獲房局接納,並在分層所有人大會會議中投票贊成。故管理費自2016年元旦起調升至326元。

廉署調查發現,大廈住戶2016年前月付的管理費為230元,而且已包括10元的天線費,並非管理公司聲稱的240元。因此按照工資上漲的比例計算,調升後的管理費理應是306元,而不是326元,大廈業主每戶每月多付20元的管理費。廉署並發現另外兩棟經屋調升管理費存在同樣問題,三棟大廈共4,416個單位,截至去年底,涉及的不合理收費約為317萬元。

廉署批評,房屋局不應在之前每月繳納管理費的數額及包含的服務都未弄清楚的情況下,便接受管理公司加價的理據和建議,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公帑的合理使用,而且影響到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房屋局接納廉署的意見,著手處理三棟大廈管理費不合理加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