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續審最低工資法 議員冀減法案過渡期

【本報訊】二常會昨日繼續討論「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勞工局局長黃志雄等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法案建議「一行業兩工種」的最低工資時薪由30元調升至32元;日薪由240元調升至256元;月薪則由6,240元調升至6,656元,委員會對調升的金額沒有太大意見。

陳澤武稱,現時法案文本未有列明新最低工資的生效期,但政府曾在立法會大會一般性討論時透露,待生效期為180日,又指曾諮詢社協及行業的意見,認為時間恰當。但有委員認為時間太長,生效期應愈快愈好,且絕對不能接受多於180日。政府解釋指會研究考慮是否要縮短過渡期,因為「一行業兩工種」調升最低工資,涉及到千家萬戶,影響較大,需要預留時間予業界和業主會準備,包括管理公司將調升管理費,需要跟業主會溝通及取得同意等。

陳澤武又表示,有議員指出,現時的最低月薪超時「補水」每小時實際金額未達最低時薪,現行《勞工法》規定,基本報酬除了底薪外,尚包括交通津貼、膳食津貼、輪班津貼等,而最低工資法律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最低工資屬勞工法所定的基本報酬,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若僱員超時工作只會按照底薪計算,委員會冀政府能檢討《勞工法》中的相關條文,政府回應稱日後會進行全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