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提升澳門特區護照的國際認受度

澳門特區政府加強澳門特區護照的防偽功能,並採用較新的晶片配以加強的加密技術,固然是適應國際潮流,及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加強反恐政策的需要,這是澳門特區護照繼率先響應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於在護照中加入指紋識別的規定,及自行決定強制要求持證人簽名並直接刻載於個人資料頁之後,又進一步提升防偽技術指數,採取激光穿孔圖像、觸感特徵,並採用較新的晶片配以加強的加密技術。當然,倘能再進一步,按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建議,在晶片護照(生物電子護照)中加上人臉識別及虹膜識別技術手段,就更能提升澳門護照的防偽能力。

在實務層面上,也折射了澳門特區護照國際認受性和「好用度」日益趨高,因而跨境國際犯罪組織可能會打起澳門特區護照的注意,偽造澳門特區護照來掩護其進行的走私偷渡、販賣人口、洗錢販毒以至是恐怖活動等犯罪活動。因此,加強澳門特區護照的防偽功能,也是為了預防及反制這些國際犯罪活動,讓其無孔可鑽,並維護澳門特區護照的尊嚴及聲譽。

實際上,回歸二十年來,經過中國外交部及其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積極協助澳門特區政府向世界各國推介澳門特區護照,給予澳門特區護照免簽證待遇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越來越多,使得澳門特區護照的「含金量」亦即「好用度越來越高。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在到世界各國旅遊、公幹及學習時,也感到越來越方便。但正因為如此,就對澳門特區護照的防偽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特區政府今次的舉措,就將能為澳門居民出外旅行,提供更高的通關公信力保障。

澳門居民外出使用澳門特區護照的比例越來越高,甚至在持有兩種護照的情況下,有不少人寧願棄用享受免簽證待遇國家更多的葡國護照,除了是出於愛國愛澳這個根本原因之外,能夠享受偉大祖國的外交保護的榮光,也是主要原因。實際上,隨著國際自然環境和政治環境的變幻無窮,出外旅行的風險越來越高。既有可能會遭受自然災害襲擊,也有可能遭遇當地政變、暴亂,或是單純的交通意外,以至是陷於刑事犯罪。如果是持憑特區護照,就能得到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外交保護,在撤僑等行動中獲得優先安排。倘是持憑葡國護照,由於葡國在國際上的人力和物力遠不如中國,得到的保護就將很不足夠。當然,按照中國《國籍法》,中國駐外使領館可能也將會視其為中國公民,給予提供保護,但在葡國在當地也駐有使領館機構的情況下,為避免發生外交衝突,或許會有所顧忌,其人所獲中國使領館的協助,可能還不如台灣同胞。因此,據說某些澳門居民在外出旅行時,是攜帶了兩種護照的。葡國護照是通關時使用(倘澳門特區護照也免簽,則使用特區護照),特區護照則是萬一遇到各種困難,就以此來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機構求助。

使用澳門特區護照的澳門居民趨多,也有客觀原因。無論是根據葡國《國藉法》,在一九八三年之前以「出生地主義」,自然地獲得葡國護照的澳門居民,還是在一九八三年之後,根據「血統主義加出生地主義」,但以「血統主義」為主,以至是以婚姻等關係而歸化葡籍的居民,佔澳門居民總體比例越來越小,甚至年長者陸續去世。而在澳門回歸之後,根據《中葡聯合聲明》葡方備忘錄的規定,任何中國籍居民不能因澳門的關係而取得葡籍,如果葡國駐澳門總領事館能夠真正「執正來做」,澳門回歸後出生的中國居民,根本不能取得葡國護照。因此,持用葡國護照出外的澳門中國居民,也就越來越少;而持憑澳門特區護照者,則越來越多,除非是某些對特區護照的入境待遇特別苛刻的國家如美國等。

至於原本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到美加及歐洲坐完「移民監」領有該國護照之後回流澳門,在到這些國家時,可能還是將會使用這些國家的護照,因為必須處理在這些國家的業務或私人財產,較為方便。這與因為在澳門出生而自然活動葡國護照,並持憑葡國護照出外旅行的情況,有所不同。而且更重要的是,以婚姻等關係而歸化葡籍者,並不需要宣誓效忠葡萄牙共和國;而入籍西方一些國家,尤其是美國、加拿大等,是必須宣誓效忠該國家或英女王的。這是根本區別,在出任中國的國家公職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或澳門特區的必須由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出任的職務,如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主要官員、頂高層司法官等,對於因為在澳門出生而原持有葡國護照者,與申請入籍西方國家者,應該嚴格區別開來。

而要根本消除上述現象,最關鍵的,還是繼續努力,爭取更多的國家尤其是西方大國,給予澳門特區護照免簽待遇。現在仍然有部分澳門居民持憑葡國護照出外旅行,這並非是他們在感情上認同葡國,而是因為相對於特區護照,葡國旅行証件所獲免簽証待遇的國家是較為多一些,尤其是進入簽證手續十分繁複的美國,可獲免簽待遇。這就使到在這方面凸顯不出澳門回歸的優越性,形成了「澳門回歸,部分澳門居民的出外旅行行為尚未回歸」的怪現象。更尷尬的是,甚至連一些將「愛國」口號叫得震天價響的人士,也「被迫」在出外旅行時做「假洋鬼子」。這對宏揚愛國主義精神,及愛國愛澳事業來說,在客觀上是有損害的。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出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澳門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才能出任的職務,如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或地方政協的委員,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澳門特區政府立法會主席或主要官員、澳門特區行政會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等的人士,倘如也是因貪圖方便而持憑葡國護照到外國旅行的話,那就已不單止是其個人「被迫」做「假洋鬼子」的問題,而是涉及到國家尊嚴受到褻瀆。而其個人,也因為他們在出任相關職務時,曾作過「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宣誓,或是相關法律有要求他們必須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而他們卻偏是持憑葡國護照到外國旅行的話,也將涉及到「背信」犯罪行為。

而且,由於爭取各國向澳門特區護照提供免簽証待遇的成績,與香港特區護照的同類工作相比遜色得多,這就使到澳門居民在出外旅行時,未能享受到與香港居民同等的便利條件,也會增強「大香港小澳門」的怨懟情緒。

因此,爭取更多國家給澳門特區護照提供免簽待遇,不單止是落實特首崔世安「以人為本」施政理念,為澳門居民出外旅遊提供便利條件的民生問題,更是凸顯澳門回歸,實施「一國兩制」的成果,凸顯國家尊嚴及增強澳門居民對國家認同的政治問題。絕對不能片面強調客觀困難,而作而不為,甚至是無所作為。為此,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和澳門特區政府,都必須給予高度重視,把它當作是一項政治任務而去完成之,盡快設法改變目前在澳門特區護照方面的「落後」狀況,努力爭取更多國家和地區給予澳門特區護照免簽或落地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