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天表示,政府一直重視廉潔建設,包括主要官員、領導主管及一般公務員制度改革方面,都是希望通過制度完善以減少弊病產生。對於廉署提到公職人員受賄或行賄個案的比例減少,而其他犯罪比例是上升,她認為是此消彼長的意思,相關部門一直與廉署緊密合作,公務員入職有安排專門廉潔教育。
政府一直重視廉潔建設
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眾位議員批評官場亂象多,廉潔指數偏低,貿促局縱容假投資真置業、生產力中心任人唯親、揭市政署處長借格力犬絕育貪污等均涉及多個司級範疇,促請政府盡快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問責制度。
陳海帆表示,政府一直重視廉潔建設,在制度建設上,通過完善主要官員、領導主管或一般公務員制度改革,以減少弊病發生。對於廉署表示公職人員受賄或行賄個案的比例減少,而其他犯罪比例是上升,她認為是此消彼長的意思。她引述法院數據補充,2016年,涉公務員的犯罪案件有61宗,涉及68個公務員,其中59宗已結案,因職務犯罪而被判有罪11人;2017年,涉公務員的犯罪案件有46宗,涉及52個公務員,其中44宗已結案,9人被判有罪;2018年,涉公務員的犯罪案件有52宗,涉及54個公務員,其中35宗已結案,1人被判有罪。陳司指,除制度建設外,政府相關部門一直與廉署緊密合作,如進行宣傳教育和公務員入職培訓等廉潔教育。
陳海帆表示,近年公務員的職務犯罪被判有罪的人數不斷下降,彰顯了廉政公署工作成效及相關廉潔宣傳的效果。
刑法對公務員處罰不輕
議員林玉鳳關注一些罪行並無因公務員犯罪而加重,陳海帆表示,刑法典現正檢討,可把有關的公務員犯罪要件一併檢討。她稱,刑法典刑罰輕,但對公務員的處罰不輕。其中分為有兩種犯罪,一種為純正身份犯,只有公務員才可構成的犯罪;另一種為非純正身份犯,同一種犯罪如果以公務員身份犯罪,其刑罰會重於一般人。假設要提高犯罪的處分,因為是犯罪加重節情,所以基礎犯罪(即一般人身份可犯的罪)同樣要加重,暫時未有足夠數據就加重刑罰作支撐考慮。
她又認為,建立預審委員會統一罰則亦未必完全公平,每一個違法行為取決於每一個預審員的判決,相信凡是由人判斷的事實,不同的人會有不同偏差。同一紀律處分委員會,亦可能會因為負責未審判處罰某一個案的預審員不同,會有不同結果,相信在法律允許的尺度之下,這種情況可以接受。
陳海帆表示,善治對於提高公務員素質,減少不法行為產生非常重要。現行制度建設中,由公務員入職、在職、升職的培訓方面會加大力度,對公務員進行宣傳教育,讓他們明白作為公務員行使公權力,應符合社會和廣大市民的期望及要求;除了以高標準做好自己工作、義務外,亦避免因權力而產生腐敗行為。
現行公務員紀律制度被指存在問題,陳海帆重申,對設獨立的紀律委員會持開放態度,但須分析利弊,包括人員挑選、迴避等問題。她認為,可考慮預審員須持上崗資格,有專業的強化培訓,對執行職務有幫助。
陳海帆并指出澳門的刑法體制主要來自葡國,整個體系的刑罰較輕。如果要從刑法典中抽出某一個條文比較,要有足夠數字支撐,才可提升某類犯罪處罰,起到抽象預防。
她認為,目前公務員的職務犯罪總體數量犯罪下降,行賄受賄下降,某些犯罪總量比其他種類升高,此消彼長,對有足夠數據支撐修改某條文有保留。無論何種制度下,不可能百分百杜絕公務員違法,希望通過制度建設、宣傳教育減少情況出現,令公務員廉潔指數及政府公信力增加。
再好的制度也會“瞌眼瞓”
對於議員龐川關注高官問責及問責制度的層次。陳海帆回應表示,希望通過各方面的規則、標準程序的建立以防止不法行為產生,是堵塞漏洞的方法。但她以政府的資金使用是否合法為例,各個層級都有監管機制,但再好的制度可能有時“瞌眼瞓”“睇唔到”或有過失、主觀意願去做不法行為等,故政府才有很多監督機制,對部門定期定點抽查,在現行機制下避免產生腐敗。
陳海帆稱,每個層級公務員有基本義務責任,包括局長及領導主管,主要官員通則亦十分清晰;作為一名主要官員,除了是以主要官員身份承擔相關義務責任,作為公務員亦應承擔相關紀律責任。陳海帆表示,理解到每個制度有優點和缺點,現行提起紀律程序的制度亦有檢討空間,對該建議持開放態度。她稱,2016年提起紀律程序的公職部門共有457個,2017年有464個,2018年有432個,今年至四月140個,每年400個左右,其中80%或以上為保安部隊方面,其餘為其他職系。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當局去年已完成官員問責制度,就問責內容、方式等進行研究。高炳坤續稱,行政長官去年指示成立專責小組,就在政治、行政、道德及法律的責任,檢討了規範領導責任的相關法律,尤其紀律責任和退休制度之間的關係。此外,檢討了主要官員如何更好監督局級官員,分為事前監督;每個局就人事權、裁量權等有自己相應權限,該績效評審會由不同層面收集,讓監督實體充分掌握官員工作表現,加強評核及問責。上述兩方面將會一併制作諮詢文本,預計今年可完成。
議員麥瑞權關注官員不作為,形容是“殺人於無形”。陳海帆稱,政府不能容忍官員不作為,故通過制度建設,以電子政務,通過跨部門合作解決,達到程序公平公開,爭取今年下半年將電子政務法律送至立法會審議。
對於梁孫旭指其他地區對有中央機構處理紀律程序的做法,陳海帆稱,其他地區部分紀律部隊的初級及中級公務員也是部門自行處理;台灣也分行政及司法懲處,行政處罰亦由部門負責。她又提到,對於涉及刑事犯罪,部門收到法院通知則一定會開紀律程序,亦會結合法院判決結果。
議員李靜儀以益隆炮竹廠及貿促局事件為例,質疑紀律制度是否出現漏洞或不足。陳海帆表示,不針對某一個案進行解說或評論,但認為現時對於部門或主要官員提起紀律程序的彈性很少,只要有違法事實或跡象就會啟動程序。她相信相關範疇的主要官員或局長收到違法訊息時,會根據法律展開相關程序,而程序亦有規定時效,至於相關個案是否有時效性,她表示因為無個案具體資料,難以評論。
至於貿促局個案,陳海帆表示,據了解正處於紀律程序,但由於有司法程序,故暫時中止,等待司法判決。當廉署有調查結果公佈後,某些局長是否需要停職要由監督實體判斷事實是否影響執行職務,相關個案她亦沒有資料可提供。
